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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农业农村厅“五个三”强力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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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五个三”强力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政治自觉、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扎实做好“五个三”(成立“三个机构”整合“三组资源”落实“三项制度”主推“三种模式”,实施“三行动”) 工作,强力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成立“三个机构”一是成立贵州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以分管副省长任组长,省农业农村厅省发改委、科技厅、省生态环境厅等10个单位有关领导为成员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省级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顶层设计,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二是建立省级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制度。由省农业农村厅主要负责人任召集人,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保护厅、省水利厅、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工作中困难和问题。三是成立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专班。省农业农村厅畜牧兽医局抽调8名精干力量组成工作专班,负责统筹指导、督促推进各地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指导各市(州)、县(区)建立相应工作专班。

二、整合“三组资源”。一是整合政策资源。整合国土、税务、水电等政策资源推进工作开展,将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年度用地计划中优先安排,按照农业用地进行管理;畜禽养殖粪污无害化处理企业从事循环经济的收入,按相关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实规模养殖场内生产活动农业用电、沼气发电上网标杆电价和上网电量全额保障性收购政策;落实沼气和生物天然气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支持生物天然气和沼气工程开展碳交易项目;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装备实行敞开补贴,积极探索建立有机肥替代化肥补贴机制等。二是整合资金资源。20172018省级整合下达财政资金约1.6亿元支持规模养殖场开展与养殖规模相配套的雨污分流和粪污收集、贮存、处理、利用设施建设,并要求各级财政加大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投入力度。三是整合技术资源。积极整合科研院校和农技推广部门力量,加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共性和关键技术装备研发与转化推广力度。组织专家队伍,对实践中应用效果较好的技术进行论证比选,筛选一批较为成熟的适用技术进行示范推广。同时,邀请山东农业大学、贵州生态环境厅等单位专家,围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政策、技术等内容,对农牧、环保部门干部职工、畜禽养殖管理和技术人员层层开展培训,共培训近万人次

三、落实“三项制度”。一是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度。省人民政府与各市(州)人民政府签订《贵州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目标管理责任书》,督促指导各级人民政府落实本行政区域内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负总责属地管理责任制度。二是落实规模养殖场主体责任制度。督促指导畜禽规模养殖场按照农业农村部《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规范(试行)》要求,建设与养殖规模相配套的雨污分流和粪污收集、贮存、处理、利用设施并保持正常运行,或者委托第三方进行粪污处理。未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配套设施不合格,或者未委托他人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畜禽规模养殖场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三是落实畜禽规模养殖环评制度。新建、改建或扩建畜禽规模养殖场,严格按照《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要求,依法依规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实行环评报告书审批或环评登记表管理。年出栏生猪5000头(其它畜禽种类折合猪的养殖规模)及以上,或涉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的环境敏感区的畜禽规模养殖场,严格执行环评报告书审批管理。

四、主推“三种模式”。一是对于肉牛、肉羊和家禽等以固体粪便为主的规模化养殖场,主推固体粪便堆肥或建立集中处理中心生产商品有机肥技术模式。二是对于生猪和奶牛等规模化养殖场,主推粪污全量收集还田利用技术模式。三是按照资源利用节约化、生产过程清洁化、产业链接循环化、废弃物处理资源化“四化”要求,推广“畜—沼—菜(粮、果、茶)”等生态循环农业模式。

五、实施“三行动”。一是实施“三增三扩”行动。组织开展以“增加专职人员、增加资金投入、增加通报问责,扩大督查内容、扩大督查范围、扩大督查频次”为重点内容的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三增三扩”专项行动,有效解决了畜禽粪污治理专职人员缺乏、资金投入不足、督促检查不够、通报问责不力等问题。二是实施设施建设提升行动。按照“填平补齐”和“一场一策”要求,2018年对2050个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装备进行配套建设,并通过县级农牧、环保部门验收合格。三是实施制度完善行动。在已有工作制度基础上,建立完善《贵州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考核办法(试行)》《贵州省畜禽粪污整治和资源化利用巡查制度》《贵州省畜禽粪污整治和资源化利用信息报送制度》等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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