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县“四个工程”推动农改试验稳步向前
大方县“四个工程”推动农改试验稳步向前
2019年,农业农村部政策与改革司下发批复毕节市实施“毕节市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治理体系”改革试验课题(以下简称“三治合一”试验课题)以来,大方县作为“三治合一”乡村治理体系改革试点县之一,县委县政府坚实施“四个工程”推动农改试验工作扎实开展。
一、实施“雁阵”工程,构建党建引领体系。一是实施“头雁”工程。探索实施“党总支+党支部+党小组+党员”模式,推行村社一体化发展,推进党小组建在村民组和产业链上。全县286个行政村已建立党总支114个、党支部464个,党小组894个,村社一体社287个。探索创新“能人治理”机制,积极开展“双培双带”,推进党员和致富能手、能人大户“双转换”。截至目前已将164名致富能手发展成为党员,245名党员培养成为致富能手,创办微企61家、领办专业合作社145个。二是实施“归雁”工程。大力推进“千凤还巢”计划,打破地域、行业等限制,普选优秀在外成功人士157名担任村支书、主任,带领群众增收致富。大力推进“返乡创业”计划,通过在税收、厂房租金、技术支持等方面给予支持吸引外成功人士回家创业,带领群众增收致富。截至目前已鼓励在外成功人士54人,回乡创办企业11家、专业合作社41个。三是实施“鸿雁”工程。积极开展“本土人才培训”,注重在农业种植、养殖等领域培养更多的“土专家”、“田秀才”,打造一支技能出众、示范突出的“鸿雁”队伍。2019年以来,共开展农村实用技能培训23期3000余人。
二、实施“规权”工程,构建基层自治体系。一是规范村级事务权。推行“权随责走、费随事转”改革,建立村级责任清单,明确村级基层自治组织依法履行职责事项14项,协助政府工作事项20项,村级创建达标保留项目9项,盖章证明指导目录7项,实现村级权责对等。二是规范村级管理权。建立农村居民参与“三治”改革试验事项清单,探索“村(居)委+网格+村(居)民代表+群众”的管理服务模式。三是规范村民自治权。探索实行“条约式”“双规积分制”管理方式,在全市率先创新“乡村治理督导员”,“三个1元”等治理模式,不断提升村(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能力。
三、实施“覆盖”工程,构建法治体系。一是法治阵地向基层覆盖。实施法律服务“八个阵地”建设,实现农村法治阵地建设全覆盖。截至目前共创建县级法治公园(法治广场)6个、乡镇法治文化街道(法治广场)30个、村(居)民法治学校348个、法治辅导站28个、法律图书角287个、法治宣传栏80版、“普法超市”1个、法律援助站(点)28个,核桃乡木寨社区等4个村也被省司法厅、省民政厅评为“省级示范民主法治示范村”。二是法治宣传向基层覆盖。推行小视频进村组、小广播进村组、小专栏进村组、小课堂进村组、小队伍进村组“五小工程”,探索创建法治大喇叭、法治宣传栏、法治文艺队、等“八个宣传平台”,创新“八个起来”、“云龙山广播电台”、“新时代农村讲习所”等活动载体,在全县农村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3000场次,受益群众30万人次,实现法治宣传到村到组到户到人全覆盖。三是法治服务向基层覆盖。整合公证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组成95人的法律服务工作团队,落实“一村一名法律顾问”,以“送法下乡”“法律六进”等活动为载体,开展禁毒宣传、妇女维权、消费维权等法治宣传活动80余场,提供法律咨询20100余人次。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法律六进”主题活动,运用单位电子显示屏、宣传车LED显示屏等,推送法治宣传教育内容120期。建立健全和完善人民调解、村民代表大会评议、司法保障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创新“和谐促进会”,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难事不交县。全县各级调解组织排查民间纠纷678件,调解成功662件,成功率达97.64%。
四、实施“德建”工程,构建德治体系。一是家庭美德建设。以创建“和美家庭、和睦邻里、和谐社会”为方向,切实加强家庭美德建设。2019年以来,创建“五好文明家庭”31户;评选“最美家庭”56户;评选表彰“最美邻居”15户;创建“五好”新农村示范村1个。二是社会公德建设。以加强农村思想政治教育为根本,以开展“道德模范”评选表彰为抓手,以开辟“道德讲堂”和建立“积德榜”,通过农民画诠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途径,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寓教于乐,潜移默化,切实加强社会公德建设。2019年来,共建立道德讲堂820处,积德榜310个;邀请社会各界道德模范2人,开展事迹宣讲2场(次);评选出道德模范23人,“最美大方人”24人,大方籍乡贤2人,涌现了陈敏、郑世才等一大批道德模范人物,带动了社会风气的不断好转。三是职业道德建设。向省文明办推荐“身边好人线索”2100条,省级采用951条;向市文明办推荐身边好人15名。2019年5月,凤山乡派出所教导员陈敏荣获全省第六届“明礼知耻·崇德向善”省级道德模范,并入选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