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贵阳市稻水象甲疫情发生趋势预报
一、发生趋势
预计发生18万亩次,其中秧田期3万亩次,大田期15万亩次。发生程度为中等偏轻至中等发生,其中花溪区湖潮乡、乌当区新场乡、白云区麦架镇、牛场乡、清镇市红枫湖镇、修文县久长镇、龙场镇、开阳县双流镇、息烽县永靖镇等地中等偏重至大发生,主要危害期在5月下旬至8月。
二、预测依据
1、2011年发生情况
2011年我市稻水象甲疫情中等发生,局部大发生,个别田块重发生,发生面积为146520.8亩,与2010年同期相比,增长了191.82%,其中秧田发生面积25489.5亩,大田发生面积为121031.3亩。
2、越冬代成虫调查数据
三、防控要求
1、全面普查,强化监测
各地要切实加强稻水象甲疫情的普查工作,认真按照《贵州省稻水象甲疫情监测与防控技术方案》进行普查,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田”。疫情发生县要全面深入做好疫情专项普查,以发现疫情的田块为中心,详查半径30公里以内的水稻秧田及移栽大田。与疫情发生县接壤的县级行政区作为疫情阻击缓冲区,要提高警惕,认真组织开展疫情全面普查。
2、科学处置,全力防控
各地要根据《贵州省稻水象甲疫情监测与防控技术方案》,结合当地实际,制定适合本地的防控方案,周密部署,科学处置,全力开展疫情防控及扑灭工作。
3、严格检疫,防范扩散
各级植物检疫机构要加强植物检疫工作,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确保疫情的封锁控制。严禁疫情发生区稻种、稻草、稻秧、饲料(草)等寄主材料和未经检疫处理的稻谷运出。禁止在发生区内繁育水稻种子和私自串换水稻种子、秧苗。非发生区要加强水稻种子的调运检疫,严防疫情传入。
4、严格植物疫情上报制度
各级植物检疫机构要严格按照农业部《农业植物疫情报告与发布管理办法》的要求及时上报疫情,县级植物检疫机构应当在12小时内报告市级植物检疫机构。同时,3月26日起实行稻水象甲疫情日报、周报制度及零报告制度。
5、加大宣传,强化培训
各地要在重点区域、关键时期加强宣传和培训工作,提高防控技术到位率,通过召开现场会、设立技术标牌、张贴挂图、发放宣传资料、明白纸等广泛宣传,让广大农民群众和农技干部积极有效地参与到防控疫情行动中。
6、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各地在处置稻水象甲疫情时不但要做好防控扑灭工作,还要做好在疫情普查及防控过程中要注意工作方法及言论,避免在农户中造成恐惧心理,从而引发其他社会问题。要向广大农户、群众宣传植物疫情是可防、可控、可治的,从积极的、正面的方向准确引导社会舆论。
(市防控指挥部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