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俊明调研《贵州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修订工作
为充分听取农作物种子选育者和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意见建议,切实做好《贵州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以下称条例)修订工作。 5月16日至17日,省农委党组成员、总农艺师黄俊明先后到贵阳市农委、省农科院、遵义市农委组织召开座谈会,对《条例》修订工作开展调研。省种子管理站调研员冯世义及市场科、委法规处有关负责人陪同调研。省农科院副院长周维佳,贵阳市农委副主任潘剑,遵义市农委主任任云忠、副主任陈华分别参加调研座谈。
在调研座谈会上,黄俊明总农艺师介绍了《条例》修改的背景,指出了修改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明确了修订工作要以《种子法》以及相应的配套法规为基本遵循,必须符合立法有关精神;他指出,广泛征求意见是立法工作的重要环节,大家要紧密结合我省农作物种子管理工作实际,围绕我省实施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发展战略,提出具有可操作性强、创造性的意见建议。他要求,农业部门要在我省优势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探索制定非主要农作物木本种苗、草本种苗、块根块茎等繁殖材料市场准入标准等方面取得突破;调研组要把座谈会上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认真梳理,科学研判,丰富和完善《条例》修订内容。
冯世义以及调研组其他成员在调研座谈会上就省种子管理站起草的《条例》(初稿)有关条款进行了说明或解读。参会人员就加强机构建设、非主要农作物管理、试验结果认定、包装袋规范等9个方面提出意见建议共计58条。
省农科院有关科研所,贵阳市农委和遵义市农委、遵义市农科院有关科室,贵州省种子协会和省内部分种业企业有关负责人,播州区种子管理站站长,部分种子经营户代表参加座谈并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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