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纠风办检查二组赴黔东南州和铜仁地区督察涉农资金监管情况
贵州省农业厅纪检监察情况
第2期(总第37期) 为加强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及涉农资金监管情况的监督检查,根据省纠风办《关于对强农惠农政策和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的通知》(黔纠办发[2009]2号)文件要求,2月中旬,省纠风办组织3个检查组对全省9个市(州、地)展开督查。省纪委驻省农业厅纪检组组长胡红霞率由省纠风办副处长申香林、农业厅计财处副处长许军及驻厅监察室主任科员陈力云组成的第二组赴黔东南州和铜仁地区督察。检查组采取听取汇报、调阅资料、随机抽样实地检查、走访村组干部和农户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听取了两州地党委、政府情况汇报,深入4个县(市、区)的4个乡镇4个村8个村民组实地察看了沼气工程、“整村推进”工程、水土保持工程、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现代畜牧养殖场、高效农业生产基地等,访问村组干部和农户40余户(人)。 从督察的总体情况看,一是两州地都认真执行了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农专项资金监督管理的意见》(黔委厅字【2008】68号文),落实了资金监管的“三制”(即:涉农项目资金公示制、备案制、责任追究制),并结合基层工作实际下达了贯彻意见作了一些补充规定,如铜仁地区2月1日下达了《铜仁地区关于加强涉农资金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建立了“逐月报告、季度检查、重点检查和定期分析”以及审计前置等制度;黔东南州每个项目都向同级纪委填报《涉农项目实施责任合同书》等。二是对黔纠办发[2009]2号文的贯彻和此次督察都很重视,对各县市区2008年涉农资金使用监管情况组织了自查并进行了初步纠正;麻江县对扶贫专项资金审计出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处理了相关人员;准备了较翔实的汇报资料、相关州地领导作汇报,尤其在铜仁按检查组要求是晚上召开的检查汇报会,22个部门参会。三是实地考察的相关项目(包括随机抽样的两个村三个组的沼气项目),执行情况是好的,基层和村民积极性高,项目效益发挥较好;2008年新增央资的沼气项目,可如期完工。 检查组肯定了两州地所做工作,同时也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胡红霞组长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从汇报材料反映的两地自查的情况看,各县市区都不同程度地存在挤占、挪用涉农资金的情况,有的数额还比较大,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进一步搞清情况、查实问题、及时坚决地处理;二是“涉农项目资金公开制”执行得不好,两地都缺乏具体研究,缺乏有针对性的措施,未进行有效的公开,尤其在村组一级、对受益和服务对象,检查组到村委会实地察看、访问农户都存在这个问题,要求高度重视并认真研究有效方法和途径,区分不同层级以群众看得到的方式公开应知内容,通过有效公开倒逼项目规范、资金安全和公正公平,有效杜绝腐败,绝不能流于形式。同时备案制和责任追究制的执行也有待深化和完善。三是相关资金拨付到项目的进度较慢,有关数据不准确,要进一步搞清情况,抓紧处理。四是要对进一步对扶贫项目资金专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举一反三,完善制度,加强监督,确保扶贫项目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五是各地农业畜牧部门要同时认真执行省农业厅《贵州省农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农专项资金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文件,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监管,确保涉农资金安全运行。 检查组强调,当前中央对贵州“三农”扶持力度越来越大,各地要靠办好项目争取更多的项目和支持,抓住机遇、用好机遇。用不好,对不起党和政府,对不起老百姓。要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手莫伸,伸手必须被捉”。要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公示制、备案制与责任追究制的配套措施,真正建立起涉农专项资金监管的长效机制。把涉农专项资金管好用好,确保项目增效,资金安全,争取中央与省委对“三农”工作更大的支持,努力实现我省农业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检查组还按要求对两州地党委系统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进行了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