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中央环保督察整改督查督办二组到瓮安督查
省中央环保督察整改督查督办二组到瓮安督查
1月17号,以省农委副主任肖荣军为组长的贵州省中央环保督察整改督查督办二组到瓮安县督查中央和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副县长曾明康、肖福勇及州政府办、州环保和州农委等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督查。
督查组一行先后深入到瓮安县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和乌江流域瓮安段网箱养殖取缔整治等现场,仔细对照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的意见进行了检查,并听取情况介绍,详细了解了瓮安县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瓮安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主动认领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方案,组织县级领导和县直有关部门、乡镇认真学习贯彻省、州要求,严格对标对表推进各项问题整改。截止目前,瓮安县认领的22项整改任务,已完成整改或按要求整改并长期执行的有11项,其余11项正在按时序推进。22项整改任务中,总的整改措施共有91条,整改完成69条,完成率为75.82%;未按时序整改到位的有1条,主要是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作。瓮安县政府已于2017年6月前全面取缔了鸟江流域瓮安县江界河段非法网箱养殖,共拆除无证和超面积网箱573.7亩,保留了143亩持证网箱,一律实行不投饵生态养殖模式。
省督查督办二组对瓮安县在整改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中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特别是对瓮安县立说立行,全面取缔了非法网箱养殖。希望瓮安县加快对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的建设进度,确保早日完成整改工作;要加快启动建设三期污水处理厂,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方案,提高一期污水处理厂出水标准;要进一步强化措施,克服困难,紧盯问题整改的时间节点、标准要求、整改时效等,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的问题,推动经济社会和生态环保协调全面发展。同时,要收集好工作开展的相关印证和支撑材料,作好迎接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的充分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