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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委胡继承副主任带队参加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业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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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有关全面开展清产核资的要求,落实全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推进会议精神,4月1日至27日农业农村部在北京先后组织了三期全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业务培训会。省农委副主任胡继承全程参加了第一期业务培训,省农委农经处(站),全省部分市州、区县农委负责人及业务人员分别参加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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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班上,农业农村部经管司司长张红宇传达了胡春华副总理在全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推进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对乡村振兴、农村改革、农村集体清产核资三个方面进行了深入的阐述。指出农村集体清产核资是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基础,是赋予农民财产性收入的主要方法,全面开展清产核资要把家底搞清楚,要把归属搞清楚,把权属关系搞明白,把管理制度建起来。强调要提高认识,增强能力、明确时间、敢于担当,搞好清产核资工作是全面完成好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第一场硬仗,必须打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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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会还学习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相关政策、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相关业务工作的实务操作与报表填写、资源性资产清查的相关政策和南京市清产核资的经验介绍等,既有政策的学习和业务的详细讲解,也有实务操作与经验的介绍,为参训人员在下一步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指明了方向、教会了方法、解决了难题。

目前,我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省级培训人数为300人,国家级培训人数为21人,确保了全省每个县至少有两名省级培训业务骨干,每个市州(贵安新区)至少有一名全国级培训业务骨干,为全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打下了扎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