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修订草案)》起草小组赴黔东南州开展立法调研
为更好修订完善《贵州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提高立法质量,使《条例》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7月25日,由省农委副主任胡继承、省人大农委副主任委员沈芹、以及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农委法规处、省种子管理站等单位负责同志及贵州法治时代律师事务所组成的《贵州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修订草案)》起草小组,赴黔东南州开展了立法调研工作。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吴坦、州农委主任王辉、副主任唐勋忠陪同调研。
调研组首先深入岑巩县红四方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种加工基地、注溪镇周坪杂稻制种生产基地实地查看企业种子加工设施和种子生产情况,了解企业在种子生产、经营和监管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在周坪村委会与县人大、政府、农业等部门人员以及红四方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岑巩县楷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岑巩县瑞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贵州筑农科农业有限公司代表、制种大户进行了座谈。调研组认真听取大家的发言,征求他们对《贵州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在制种监管、企业扶持条件等方面的建议和意见,并就具体问题进行深入交流。
7月26日,调研组在州政府会议室召开座谈 ,听取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吴坦对全州种子管理、种子执法工作情况汇报和对修订完善《贵州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的建议,并与州人大法制委、州法制办、州农委、州农科院、凯里市农林局等相关职能部门以及种子经销商、种子使用者就《贵州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修改内容进行了具体的讨论交流。
会后调研组组长胡继承表示:此次到黔东南调研有很多收获,《贵州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包括了管理部门、科研部门、企业、经销商共同的权责,大家通过座谈讨论形式,研判问题,达成共识,为下一步《贵州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的修订奠定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