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培训会在贵阳召开
6月3日至6月5日,省农业农村厅在贵阳举办全省农村宅基地管理业务培训,各市(州)、县(区)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同志200余人参加培训,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方涛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
此次培训是新一轮机构改革以来,我省首次举办的农村宅基地管理业务培训班,旨在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深入学习宅基地改革与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要求,全面学习和了解宅基地管理的相关工作流程、交流经验、梳理问题,明确思路,掌握方法,为进一步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夯实基础。
方涛强调,培训要务求融会贯通,实现强理论武装、熟政策法规、明方法思路、增能力水平的目的,不断提高做好新形势下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的能力。希望大家把本次培训取得的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开展工作的方法、推动工作动力。
一是厘清部门职责。按照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和现行相关政策法规,农业农村部门作为宅基地改革和管理的主管部门,规范宅基地审批管理,赋予乡镇审批权。同时与住建部门在农房改扩建的质量安全管理方面,与自然资源部门在房地一体确权颁证、复垦、违法用地查处、各类土地用途转用、国家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方面存在职能交织。这就需要我们进一步厘清职能职责,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落实部省指导、市县主导、乡镇主责、村级主体的宅基地管理体制,切实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
二是强化工作举措。加强与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密切工作衔接,推动建立分工明确、权责清晰、配合有效、压实属地责任,县、乡、村三级联动的工作机制。
三是营造良好氛围。扎实做好宣传引导工作,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筹领导下,充分利用好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手段,分层次分类别广泛开展宅基地管理和规范农村建房工作普法宣传,形成监管队伍自觉履职、违法建房从严查处、村民自觉依法申请和相互监督的良好氛围,全面落实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推动规范农村建房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此次培训,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呼倩副处长、省自然资源厅吴长顺处长和刘会海副处长亲自授课,围绕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介绍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稳慎推进改革的工作思路与需要注意的重点问题。参训人员围绕宅基地管理工作现状与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热烈的座谈交流,为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省农业农村厅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并就下一步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和乡村治理等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