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省农业产业化扶持政策落实情况检查的通知
按照农业部的要求,决定在全省开展农业产业化扶持政策落实情况的检查。现将《关于开展农业产业化扶持政策落实情况检查的通知》(农经发[2003]2号)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检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02年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中发[2002]2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62号)、农业部等八个部门《印发〈关于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的意见〉的通知》(农经发[2000]8号)、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意见》(黔党发[2002]17号)以及贵州省农业厅等十二个部门《印发〈关于扶持贵州省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的意见〉的通知》(黔农发[2001]464号)中有关扶持农业产业化政策的落实情况。
二、检查方式及时间要求。检查活动按地区自查、省农业产业化经营联席会议办公室抽查二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时间为3月下旬至4月初。自查工作由市(州、地)农业产业化经营主管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参加。4月7日前各地要将自查报告文字稿上报省农业产业化经营联席会议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稿发送到我办的电子信箱。
第二阶段时间为4月上旬。抽查由省农业产业化经营联席会议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进行。
请各地按照检查方案和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和安排好自查工作。
联系人及电话:邱杏 王永新 5299005 5280734(传真)
电子信箱:qxqiuxing@163.net
附件:《关于开展农业产业化扶持政策落实情况检查的通知》
二○○三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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