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加强鼠药市场监督管理的意见》的通知(黔农发[2003]20号)
各地、州、市农业局:
按照国务院农业、工商、公安、质监、经贸等五部(委、局)加强剧毒杀鼠剂和高毒农药监管工作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要求,为加强鼠药市场监督管理,规范鼠药生产、经营、使用行为,正确引导群众安全用药,科学灭鼠,防止恶性中毒事件和投毒案件的发生,确保农业生产健康发展,保护农业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防范投毒事件的紧急通知》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并依照省有关领导的指示,我厅提出了《加强鼠药市场监督管理的意见》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各地并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加强鼠药市场监督管理的意见》
贵州省农业厅
二○○三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