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农业厅非典型肺炎防治预案(2003年4月26日)
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农业部有关预防控制非典型肺炎的要求,为预防该病的传播和流行,特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领导机构。
省农业厅成立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指挥、协调全厅范围内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
组长:陶性潜(厅党组书记,厅长)
副组长:王登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成 员:万晓流(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熊文中(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许宾生(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景亚翔(厅办公室主任)
黄俊明(厅种植业处处长)
罗次毕(厅畜牧局局长)
赵宣富(厅农垦局局长)
杨明聪(厅科教处处长)
张志宏(厅计财处处长)
郑传楼(厅机关党委副书记)
常兆玉(厅机关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根据领导小组的安排承担有关非典型肺炎防治的具体エ作。
办公室主任:景亚翔(兼)
成 员:常兆玉 王建业 赵益民
联系人:王建业 赵益民
联系电话:5283496 5287160
二、加强宣传教育。在厅机关及厅直属单位加强非典型肺炎有关卫生知识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认识做好防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提高职工防病意识,积极主动参与防治工作。
三、做好物资准备。做好非典型肺炎防治所必须的物资、药品、器材及工作人员防护装备等准备。
四、建立严格的疫情监控机制和报告制度。厅防治非典型肺炎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了解厅机关及直属单位疫病防治情况,及时收集汇总向厅和省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汇报。一旦发生可疑病人,立即用医院专用车辆送指定医院,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并于6小时内向省、市疾控中心报告,决不允许缓报、瞒报和漏报。同时对疫病病人到过的地方严格消毒,接触过病人或传染源的人员一律按有关规定进行隔离观察,使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做到全方位覆盖,不留死角。
五、减少外出活动。厅机关各部门(单位)、厅直属各单位原则上不得出省(出境)参加有关会议和活动,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报厅防治领导小组审批。
六、严肃法纪。防治工作中凡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造成疫病传播和流行的行为,将根据有关规定严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