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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厅关于做好2004年农业结构调整重点示范项目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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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农发〔2004〕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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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地农业局、畜牧(水产)局:

近年来,我省农业系统集中力量实施农业结构调整重点示范项目,取得显著成效。为进

一步加大我省农业结构调整力度,充分发挥区域比较优势,推动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的形

成,促进农产品竞争力增强、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特提出2004年农业结构调整重点示范

项目工作意见。

一、2003年农业结构调整重点示范项目成效显著

2003年,我省农业结构调整主抓了优质稻、夏秋反季节蔬菜、肉牛、奶牛、稻田生态

渔业和特色种植业、特色养殖业的重点示范项目实施。经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取得了

明显的示范效应。优质稻示范项目在湄潭等20个县实施,完成示范面积13.85万亩,带动全

省推广优质稻518万亩;项目区实现人均增收220.25元,投入产出比1:1.94。夏秋反季节蔬

菜示范项目在清镇等22个县实施,建设示范面积8.83万亩,带动全省23.05万亩;项目区实

现人均增收1266元,投入产出比1:3.94。5个肉牛基地和4个奶牛基地建设进展顺利,购买基

础母牛2564头,引进高产奶牛112头,配套种草5125亩。生态渔业示范项目在开阳等26个县实

施,示范区面积3655亩,带动面积15.1万亩;项目区人均增收281.3元,投入产出比1:1.88。

18个特色种养业示范项目也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这些项目的实施,加快了农业科技成果

转化和实用技术的推广,明显提高了项目区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促进了全省农业结构

调整取得新的进展,优势农产品发展加快,畜牧养殖业和特色农产品正在成为农村经济新

的增长点,在我省的农业结构调整中充分发挥了示范作用。

二、2004年农业结构调整重点示范项目安排意见

(一) 建设项目及内容

2004年实施农业结构调整重点示范项目总的要求是:继续坚持、适当调整,整合资

源、发挥效益,加大力度,做大做强;项目方案早落实,项目经费早下达,项目实施早启

动。今年继续重点扶持优质稻、夏秋反季节蔬菜、肉牛奶牛、生态渔业及特色种养业示范

项目建设。其中优质稻示范项目15个,安排在自然条件适宜、产地已通过无公害农产品产

地认证、优质稻推广面积较大的水稻主产区实施;夏秋反季节蔬菜示范项目16个,实施地

点选择为大娄山区、乌蒙山区、苗岭山区、武陵山区等片区;新建肉牛养殖示范项目5个;

新建奶牛养殖示范项目3个;生态渔业示范项目36个,以稻田生态渔业为主,适当发展冷水

鱼养殖;特色农产品种植示范项目10个, 特色养殖示范基地7个。各类项目申报限额见

《2004年农业结构调整重点示范项目申报限额表》(附表1)。

各类示范项目的建设内容在《2004年农业结构调整重点示范项目申报指南》(附件2)中

已有明确规定。在项目实施中还应加强农产品质量检测、市场营销、计生“三结合”、农

业信息服务等方面的工作内容。省级补助经费主要用于新品种引进、配套技术完善、示范

费用、技术培训、营销宣传、检测仪器设备购置、技术经济效益评价、评估验收等。

(二)主要措施

1、实施农业结构调整重点示范项目要做到4个结合。一是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相结合。

要通过市场选择和资源整合,实施品牌战略, 努力改变目前农产品商标多、规模小、竞争

力弱的现象,大力提高名牌农产品的规模和市场竞争力;同时努力建立健全农村合作经济

组织和各种专业协会,提高农产品订单履约率,逐步建立和完善龙头企业与农户利益共

享、风险共担的利益联结机制。二是与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相结合。要注重农产品

产地环境监测,加强对产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的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和准入管理。三是

与当地的农业结构调整工作相结合。实施农业结构调整重点示范项目的主要目的,是通过

项目实施的示范辐射作用,带动农业结构调整,决不能把全部精力只用在重点项目的实施

上,忽略了整个农业结构的调整工作。四是与探索和创新项目运行机制相结合。要通过项

目实施,采用多种经济形式进行经营管理,完善项目运行机制和管理程序,充分发挥项目

投资效益,使项目承担单位能成为后续效益明显、责权利明晰、运行机制合理的经济实体。

2、加强指导和服务。各级农业主管部门,要根据农业结构调整的方向和重点,从实际

出发,树立全局观念,着眼农业长远发展,采取有效措施,提出实施意见,加强指导,搞

好服务;注意处理好政府引导与农民参与的关系,尊重农民意愿,把农业结构调整的自主

权交给农民,防止强迫命令和一哄而上。要在认真总结2002、2003年实施农业结构调整重

点示范项目经验的基础上,努力把示范项目建成标准化生产的示范园区,进一步发挥辐射

带动作用。

3、整合力量,加大投入。各地要整合农业部门农技推广、种子、植物保护、土壤肥

料、果树蔬菜、疫病防治、畜禽品改、牧草种子、农经管理等方面技术力量,形成合力,

围绕农业结构调整重点示范项目,有针对性地引进、培育和推广一批符合结构调整方向的

优良品种和配套技术,加强技术培训,强化效益监测,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同时,要

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加强与农办、扶贫办、农业综合开发办、水利局、农机局、

粮食局等部门的配合,推进项目实施。

4、建立责任制,加强项目实施管理。为保质保量完成项目的建设任务,省、市 (州、

地)各级农业(畜牧水产)行政主管部门和项目承担单位要建立多部门协作的责任制度,按照

《省农业厅农业结构调整重点示范项目管理办法》(黔农发[2003]16号文)的要求,规范项目

申报程序,加强项目实施和管理,严格资金使用与监督,决不允许违反规定挪用或挤占项目

资金;项目建成后要及时组织验收。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

各地农业(畜牧水产)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省农业厅农业结构调整重点示范项目管理

办法》和《2004年农业结构调整重点示范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按照《2004年农业结构调

整重点示范项目申报限额表》确定申报单位,组织项目申报,并严格把好初审关。

(二)有关要求

1、请各地农业(畜牧水产)行政主管部门于2004年3月2日前将申报文本或实施方案及相

关材料一式10份,行文报送厅计财处2份和有关业务部门8份。

2、项目批准立项后,项目承担单位须与省、市(州、地)有关部门签订项目合同书。

附件:

1、2004年贵州省农业结构调整重点示范项目申报限额表

2、2004年贵州省农业结构调整重点示范项目申报指南

3、贵州省农业结构调整重点示范项目申报文本

4、贵州省农业厅农业结构调整重点示范项目合同书

二○○四年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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