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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发《贵州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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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农发[2004]56号

各市(州、地)、县(市、区、特区)农业、畜牧局,厅机关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宣部、中农办、农业部《关于〈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的宣传报道意见》精神,宣传“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的重大意义和实施成效,增强禽流感疫情后消费者安全消费的信心,促进农民增收,农业部决定于4月23——29日在全国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周”活动。按照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农办市[2004]11号)的要求,现将《贵州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下发给你们。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周工作,把开展宣传活动作为落实中央和省委1号文件,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产的一项重要工作和具体行动,按照农业部的整体部署和我厅下发的《实施方案》,精心制定本地的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于4月23日前上报省农业厅市场信息处),认真组织好、实施好宣传周的有关重要活动,确保宣传周活动富有成效。活动结束后,各市(州、地)农业局、畜牧局及厅机关参加活动的单位要及时作好参加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周活动的总结工作。总结材料于5月10日前报送省农业厅市场与经济信息处汇总后上报农业部和省政府。

附件:贵州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

2003年4月8日

附件:

贵州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农办市[2004]11号)的要求,结合《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特制定我省实施“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时间:2004年4月23——29日

二、活动目的:以推进农产品的安全生产和放心消费为目标,宣传“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的实施成效,增强禽流感疫情后消费者安全消费的信心,促进农民增收;发挥消费引导生产和舆论监督作用,增强农产品生产者和消费者的质量安全意识,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技术,彰显龙头企业安全生产示范作用,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和生产水平。

三、组织原则:普遍宣传和开展重点活动相结合,中央和地方互动相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管理技术培训与优质安全农产品宣传相结合。

四、宣传主题:安全生产、放心消费

五、活动内容:

(一)组织学习、宣传贯彻4月23日下午召开的全国新闻发布会精神。农业部将在新闻发布会上发布2004年4月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结果;宣读全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承诺农产品无公害生产,保障消费安全联名倡议书;介绍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进展和当前工作重点。由厅办公室负责协助厅声像中心邀请有关新闻单位、贵阳市农业局负责邀请市级新闻单位作好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周活动的报道。各市(州、地)、县(市、区、特区)农业、畜牧局负责组织作好本地区的学习和宣传贯彻工作。

(二)4月23日下午3点,召开全省新闻发布会。省农业厅领导宣布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周活动开幕;介绍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进展及当前工作重点;宣读全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获绿色食品认证企业以及全省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承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保障消费安全联名倡议书。由厅声像中心负责组织新闻发布会会场并邀请有关新闻单位参加并在贵州日报上作专版报道。由省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农经处)、省绿产办(农垦局)、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场与经济信息处)分别负责组织省级龙头企业、获绿色食品认证企业和全省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开展承诺农产品无公害生产,保障消费安全联名倡议活动。全体厅领导、厅机关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及贵阳市农业局、蔬菜办有关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参加新闻发布会。

(三)4月27日,组织参加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技术卫星远程教育培训班。各位厅长和厅机关各处室、事业单位负责人、贵阳市农业局、蔬菜办主管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在厅远程教育培训室参加,由厅办公室协助省农广校负责组织。遵义市农业局、畜牧局负责组织本系统和重点县(区)农业(畜牧)部门主管领导及有关同志在本市远程教育培训室参加。

(四)4月23——29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现场咨询活动。贵阳市农业局负责组织在北京华联、红边门农贸市场设立现场咨询点;贵阳市蔬菜办负责组织在五里冲批发市场、诺马特设立现场咨询点。两局、办要在以上各现场咨询点进口处作好桌椅、横标、展板和宣传资料等的准备工作。省农业厅各部门、单位按以下要求分别参加贵阳市各现场咨询点的活动:

北京华联现场咨询点:法规处(执法总队)、种植业处、区划办、农推站、草地站。

红边门农贸市场现场咨询点:科教处、水产局、能源办、品改站、药检所。

五里冲批发市场现场咨询点:市场与经济信息处、果蔬站、土肥站、质检中心。

诺马特现场咨询点:农经处(农经站)、农垦局(绿产办)、植保站、种子站、兽防站。

省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农经处)和省绿产办(农垦局)要分别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获绿色食品认证企业参加各现场的咨询活动。

各市(州、地)、县(市、区、特区)农业局、畜牧局负责组织、协调农业产业化办、工商、质监、消协等有关部门和团体开展本地的现场咨询活动。

各现场咨询活动点要积极组织开展现场宣传咨询,发放宣传资料,介绍农产品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消费知识,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技术,展示龙头企业安全生产模式,解答消费者问题等活动。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提前作好有关宣传挂图、小册子、传单等宣传资料的编印和发放的准备工作,并确定专人或轮流派熟悉业务的同志参加各自负责的现场咨询点的活动。

厅声像中心及各市(州、地)农业局、畜牧局负责邀请新闻单位进行现场采访活动。

厅领导将对各现场咨询活动点进行巡视检查和督促指导。

(五)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省质检中心、省植保站、省土肥站、省种子站、省兽药饲料检测所、贵阳市质检中心等单位,要在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周对贵阳市的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养殖场)、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工作,并发布检测结果等有关质量安全信息,确保贵阳市“五一”黄金周农产品消费安全。各市(州、地)、县(市、区、特区)农业局、畜牧局也要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速测抽检工作,并发布有关质量安全信息,确保农产品消费安全。

六、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周工作,把开展宣传活动作为落实中央和省委1号文件,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产的一项重要工作和具体行动,切实形成各级农业部门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增强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保障人民群众消费安全的社会氛围。

(二)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各地要按照农业部的整体部署和我厅下发的《实施方案》,紧紧围绕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推动放心消费这个主题,精心制定本市地的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各地的《实施方案》于4月23日前上报省农业厅市场与经济信息处),认真组织好、落实好宣传周的有关重要活动。通过设立现场咨询点、发放宣传资料、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信息等方式,多角度、多层次地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方面的成效,尤其是对禽流感疫情发生后,我省畜禽产业安全生产所采取的措施,确保全省未发生禽流感疫情等的宣传,增强消费者安全消费的信心,确保宣传周活动富有成效。

(三)作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周活动的总结。各市(州、地)农业局、畜牧局及厅机关参加活动的各单位要在活动结束后,及时作好参加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周活动的总结工作(厅种植业处和省畜牧局分别负责汇总种植业各站和畜牧业各站的活动情况)。总结材料(包括参加人数、发放资料数、现场咨询人次以及经验、问题和建议等情况)于5月10日前报市场与经济信息处汇总后上报农业部和省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