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省农业科技执法检查的通知
通 知
黔农办发[2004]49号
各市(州、地)农业、畜牧水产局:
根据农业部《关于开展农业科技执法检查的通知》(农办科[2004]14号文件)精神,为推动和促进农业科技法律法规在我省全面实施,全面提升农业科技执法水平,按照农业部的统一部署,省农业厅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省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制定了“贵州省农业科技执法检查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农业部文件方案要求,认真制定自查方案,并组织开展好农业科技执法检查工作。检查时间从收到本通知起开始到8月底结束。请各单位将本地区、本单位的自查方案于2004年6月15日前、自查报告于9月5日前报省农业厅科教处、省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以便汇总上报农业部.
主题词:农业 执法 通知
附件:
1.农业部农办科[2004]14号“关于开展农业科技执法检查的通知”;
2.贵州省农业科技执法检查方案。
(附件请点击附加文件)
贵州省农业厅
二00四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