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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2年—2004年农业结构调整(畜牧)项目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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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农办发[2004]86号

各市(州、地)畜牧(农业)局(中心):

为确保2002年—2004年农业结构调整(畜牧)项目的顺利实施,作好已完成项目的总结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农业结构调整(畜牧)项目检查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的范围与依据

验收范围:2002年-2003年立项下达,已完成的农业结构调整(畜牧)项目。

检查范围:2003年—2004年立项下达,正在建设过程中的农业结构调整(畜牧)项目。

检查验收依据:省农业厅有关农业结构调整项目的各项规章办法、财务管理制度,项目合同、项目实施方案、批复等有关文件。

二、检查验收的内容

(一)项目前期准备情况。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申报文本)、实施方案、项目年度实施计划等。

(二)项目计划完成情况。项目合同任务完成情况、项目进度及建设质量。

(三)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省级资金、配套资金及自筹资金的到位、使用情况;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专帐核算情况及农业结构调整项目有关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等。

(四)项目管理运行机制情况。包括项目管理制度建设、管护措施、档案管理、产权登记或移交、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执行情况等。

(五)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包括项目建成后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重点检查项目单位盈利情况、项目的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农民增收情况以及项目实施对当地农业结构调整的作用等。

(六)以往项目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三、检查验收的组织

项目检查验收实行分级负责制。各市(州、地)畜牧(农业)局对所辖项目进行验收,并对自验结果负责,省农业厅、省畜牧局对重点抽查项目检查验收结果负责。

四、有关要求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检查验收工作,加强对检查验收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负起责任,确保检查验收工作不走过场,收到实效;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应立即整改。

(二)各地接此通知后,应尽快组织开展项目验收工作,9月底前将验收报告(包括检查验收工作的组织和安排、每个项目的实施情况、好的经验与做法、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工作建议等)及相关报表(详见附件)以正式文件报省畜牧局综合处。项目验收报告分年度撰写。

(三)省局及省农业厅计财处拟从10月上旬开始进行重点抽验。

(五)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省畜牧局综合处 郑丽姣

电话:0851-5284151

电子信箱:zhenglijiao@21cn.com

附件:1、2002年—2004年农业结构调整项目优质肉牛养殖示范基地建设任务和投资完成情况表

2、2002年—2004年农业结构调整项目奶业示范基地建设任务和投资完成情况表

3、2002年—2004年农业结构调整项目优质家禽养殖示范基地建设任务和投资完成情况表

4、2002年—2004年农业结构调整(畜牧)项目自验(查)资金完成情况表

二○○四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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