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顺市西秀区等6个农业科技示范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各农业科技示范场项目实施单位:
你们报送的2004年农业科技示范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收悉,经省农业厅2004年8月11日组织审定,同意该实施方案。请抓紧实施。实施过程中,要遵照农业部《农业科技示范场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认真落实项目建设任务,建立专帐,专款专用,确保农业科技示范场项目建设取得成功,切实推动传统农技推广模式的创新与改造,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带动农民增收。
附件:1、安顺市西秀区七眼桥镇农业科技示范场项目实施方案
2、黄平县重安镇农业科技示范场项目实施方案
3、织金县纳雍乡农业科技示范场项目实施方案
4、赤水市大同镇农业科技示范场项目实施方案
5、江口县官和乡农业科技示范场项目实施方案
6、习水县醒民镇农业科技示范场项目实施方案
主题词:农业 科技示范项目 批复
2004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