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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西部行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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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农产办[2004]16号 签发人:陶性潜

各市(州、地)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农业(牧)局、畜牧局、省内国家和省级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

今年底或明年初,农业部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国务院扶贫办和重庆市农办将在重庆联合举办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西部行活动。为了做好我省参加“西部行”的准备工作,按照农业部农业产业化办公室的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农业产业化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是全国农产品加工的优秀企业,代表了中国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先进水平和发展方向。“西部行”将为西部省份与东中部省份农业产业化合作、交流和对口洽谈提供一个大的平台,是引导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投资西部(重庆、四川、云南、贵州、西藏),加快西部农业产业升级,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地要按照省委、省政府“认真落实国家的鼓励政策,加大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对内对外开放力度”的要求,把此项活动作为一次难得的机遇和招商引资重要工作来抓。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这次活动的重要性。积极组织本地有需求的单位、企业(龙头企业)、农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专业大户参与此项活动,实现优势互补、互赢互利、共同发展。

二、做好招商项目的填报工作。各地、各单位要选择具有本地比较优势和特色、科技含量高的项目参加活动。申报单位要按规定填报招商项目建议书,统一报送市(州、地)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其中省内国家和省级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的招商项目,在报给市(州、地)的同时,还要直接报送我办;市(州、地)农业产业化办公室要结合本地的优势产业,做好项目的筛选工作。对选定的招商项目,统一填写《“农业产业化西部行”需求意向表》,加盖公章,连同招商项目建议书,于11月30日前报送我办。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王永新 杨启林 电话:0851—5280734

附件:1、招商项目建议书

2、“农业产业化西部行”需求意向表

二○○四年十一月十六日

主题词:农业产业化 西部行 通知

抄报:黄瑶副书记 禄智明副省长

抄送:省农业产业化经营联席会议成员 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贵州省农业产业化经营联席会议办公室 2004年11月16日

共印1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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