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验收全国第二批无公害农产品(种植业)生产示范基地创建县的通知
(种植业)生产示范基地创建县的通知
黔农办发〔2004〕118号
绥阳县农业局、余庆县产业办:
根据农业部《关于在全国创建第二批无公害农产品(种植业)生产示范基地县和出口示范基地县的通知》(农农发[2003]15号)精神,按照农业部的统一安排,我厅决定对你们承担的全国第二批无公害农产品(种植业)生产示范基地创建县工作进行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验收内容
按照行政推动、突出产地和生产管理、强化质量监控、推进经营组织服务的要求,此次验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行政组织。有专门的行政组织和工作机构,有扶持无公害农产品产销的政策、管理办法和措施,有完备的技术指导和服务,相关的宣传、督导、检查等活动组织落实到位。
(二)产地条件。生产环境(包括土、水、气等)符合国家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的标准要求,通过省级以上的环境检测部门检验。示范基地有一定生产规模,并进行区域规划。
(三)生产管理。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对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措施有力、监管到位。有降低生产成本的有效措施,有无公害生产技术规程并贯彻实施。建立了生产档案、投入品使用档案。
(四)质量控制。采取行之有效的质量监控措施,严格执行相关的无公害标准,切实提高产品质量。定期进行产品自测,检测结果有完备的记录。实施产地认定、产品认证和标识管理等制度。
(五)经营服务。实施品牌战略,创立自有品牌。有创新的经营模式或组织经营(中介)机构。进行产品初加工,推行产品分级、包装。
(六)市场监管。对投入品市场管理措施有力、监管到位。建立初级产品市场,推行市场准入制度。大力发展农资连锁经营、农产品连锁配送,精心组织产销合作等。
二、验收组织方式和时间
验收方式为:先由你们组织自验,然后向我厅提出申请,我厅组织验收,验收结果上报农业部。
时间安排:12月上旬,自验阶段; 12月下旬,我厅组织完成省级验收,12月底验收材料上报农业部。
三、材料要求
由你们将以下材料装订成册,按一式10份准备:
(一)自验报告。要根据验收内容,全面阐述各自的基本情况、做法、成效,存在问题及发展方向等。
(二)《无公害农产品(种植业)生产示范基地创建县验收考核表》、《无公害农产品(种植业)生产示范基地创建县基本情况表》(附件1、2)。
(三)附件。包括省级环境检测部门出具的对无公害基地环境检测与评价的检验报告(原件或盖有检测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及自验报告涉及的相关文件、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
验收结束后,由你们将验收材料一式3份及Word文档软盘1张,于12月31日前报送我厅种植业管理处。
四、其他
农业部将于2005年初,对全国第二批无公害农产品(种植业)生产示范基地创建县进行实地抽查,并结合各省农药检定所对各创建县的产品抽查情况,组织专家评审,最后通报结果。你们要认真做好迎接农业部抽查的准备工作。
附件样表可在贵州农业信息网行政通知栏和中国种植业信息网行政公告栏下载。
联系人:袁建琦 电话:(0851)5284774
二○○四年十二月一日
主题词:无公害农产品 创建 验收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