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4年农业产业化经营总结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地)农业产业化经营办公室,国家级、省级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
为及时总结2004年全省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情况,进一步加大对重点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领导的指示,请各地农业产业化经营办公室和国家、省级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认真做好2004年农业产业化经营总结工作。现就做好总结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材料要求。
(一)农业产业化经营办公室需报送:1、2004年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总结。包括贯彻落实黔党发[2002] 17号文件的情况,本地区及有关原料基地县对国家、省、市(州、地)级重点龙头企业的扶持情况,地区支持重点龙头企业建设原料基地的情况。2、2005年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的初步安排。
(二)国家、省级重点龙头企业需报送:2004年企业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有关情况。包括经营情况、带动农户情况、享受各级各部门的扶持情况(政策、资金、项目等)、原料基地建设发展情况(新建基地情况)。
各地农业产业化经营办公室和国家、省级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请严格按照材料报送要求认真组织材料上报。
二、时间要求。各地、各企业务请于12月13日前用电子邮件和传真上报我办。
联系人及电话:邱杏 杨启林 5280734
电子信箱:gzsnycyh5280734@sina.com
二○○四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