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4年全国发展粮食生产先进单位和个人(大户)奖励发放问题的通知
各市(州、地)和有关县(市、区、特区)农业局:
农业部农农发〔2004〕12号文件对2004年全国发展粮食生产先进单位和个人(大户)进行表彰,最近农业部下发通知,对发放奖励的具体内容和形式作了明确。根据农业部通知精神,现对涉及我省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内容
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各奖励一块纪念铜牌;全国农业科技推广先进个人标兵每人奖励一台笔记本电脑并颁发证书,全国科技推广先进个人(标兵除外)每人奖励现金2000元并颁发证书;全国粮食生产管理先进个人每人颁发一本证书;全国粮食生产大户每户奖励现金2000元并颁发证书。
二、发放形式
我省2004年发展粮食生产先进单位的奖牌和先进个人(大户)证书,已在年初召开的全省农业工作会议上通过各市(州、地)农业局颁发;全国科技推广推广先进个人标兵的奖品已在全国颁奖会上颁发给个人。现将全国农业科技推广先进个人的奖金拨给所在单位,全国粮食生产大户的奖金拨给所在县(市、区、特区)农业局,请各有关单位接通知后来我厅办理拨款手续,并采取适当形式颁发给个人(大户)。
联系电话:0851-5285372
附件:奖金发放名单(略)
二○○五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