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家外专局关于2005年“友谊奖”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的通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省2005年度“友谊奖”专家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省2005年“友谊奖”申报工作按行业进行专家人选推荐,请各单位主管部门认真负责,做好本单位“友谊”奖专家人选推荐、审查工作,原则上每个行业推荐不超过两名专家。
二、申报推荐的有关要求,按照外专发[2005]36号文件规定执行。请各单位在2005年6月22日前完成本单位的推荐、审查工作,并将推荐材料报农业厅外经处,由我处汇总报贵州省外国专家局。
三、根据省外专局文件要求,相关申报材料请下载国家外专局WWW.Safea.gov.cn 中友谊奖相关材料及软件。
四、专家申报条件:
1、申报“友谊奖”的外国专家,一般应是省、部级奖的获得者;
2、凡已获得过“友谊奖”的外国专家,不再重复申请;
3、港、澳、台地区以及侨居国外的中国籍专家不包括在评选范围之内。
联系人:朱振峰 淮伟
联系电话/传真:0851——5286031 5283929
贵州省农业厅外经处
2005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