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省级试点的注意事项
在贯彻落实《关于推荐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省级试点的通知》(黔农发[2005]69号),推荐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省级试点时,应注意以下两点:
一、要重点推荐运转规范、带动作用明显、影响力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要把当地最好最有影响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推荐上来,无论这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否曾获得过国家和省级等财政资金支持。
二、在推荐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总数中,畜牧类要占35%以上。
二○○五年六月二十一日
贵州省农业厅
在贯彻落实《关于推荐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省级试点的通知》(黔农发[2005]69号),推荐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省级试点时,应注意以下两点:
一、要重点推荐运转规范、带动作用明显、影响力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要把当地最好最有影响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推荐上来,无论这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否曾获得过国家和省级等财政资金支持。
二、在推荐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总数中,畜牧类要占35%以上。
二○○五年六月二十一日
贵州省农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