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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饲料检验化验员职业技能鉴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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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农业部人事劳动司、全国饲料工作办公室(农人劳[2001)10号)“关于印发《饲料工业行业饲料检验化验员等三个职业实行就业准入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为落实我省饲料检验化验员等三个职业持证上岗制度,决定对饲料检化验员进行职业技能鉴定。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要认真贯彻《劳动法》和《职业教育法》的有关规定,落实就业准入制度,安排从业人员参加培训、鉴定,确保从事饲料检化验人员达到相应职业资格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鉴定职业

饲料检验化验员

二、鉴定级别

初级和中级

三、鉴定对象及要求

1、对象: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中从事饲料检验化验的人员及其他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

2、要求:具备饲料、分析化学等相关专业中专(初级)或大专(中级)以上学历,或经有资质单位饲料分析培训合格。

四、报名所需资料

1、申报表:《农业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1份(可到省、市饲料办领取、可复印)。

2、证件: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或有关技术水平证明资料)复印件各1份。

五、鉴定时间和地点

鉴定时间:时间和地点等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六、其他

从即日起开始报名,2005年7月20日截止,请先将申报表寄(或传真)至贵州省饲草饲料工作站。

地 址:贵阳市延安中路62号省农业厅809室

邮 编:550001

联系人: 赵丽芬 廖云华

联系电话:0851—5286719 5286424

传 真:0851—5286424

二○○五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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