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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搞好2005年水稻、玉米千亩连片超高产示范项目测产验收的通知{黔农办发[2005]9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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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地)农业局:

为确保园满完成水稻、玉米千亩连片超高产示范项目,搞好测产验收,现将测产验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产验收的组织

水稻、玉米千亩连片超高产示范项目测产验收由省农业厅组织,省农技总站具体负责,协同市(州、地)农业局邀请有关专家进行,部分重点示范点将邀请省领导参加。

二、测产验收方法

测产验收原则上按丰收计划项目验收方法进行,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具体测产验收方法如下:

1、临田预测分类

要求实施单位先按示范区作物长势分高、中、低产量三个类型,确定每一类型的代表面积,并经验收组专家检查认定。

2、测产验收

在每一类型田中千亩连片区抽取5%的面积进行测产验收,核心示范区抽取10%的面积测产验收。测产验收采取全田实测或抽样实测,结合理论测产方法进行,理论测产与实测产量误差不得超过8%,然后根据实测产量用加权平均方法确定每一类型田的产量。

为科学分析今年特殊气候条件下项目的增产效果,对非项目区常规栽培对照也要进行测产验收,其方法是在项目区相邻常规对照区取高、中、低产量三个类型田块各一块(面积不少于1亩),采取全田实测或抽样实测,结合理论测产方法进行测产,然后根据实测产量用加权平均方法确定对照产量(对照田验收由实施单位所在农业局组织)。

抽样实测应选择田块中具有代表的区域实收,面积不得小于田块面积的15%,并且实收面积不小于0.5亩。

理论测产:水稻采取5点取样法进行,每个样点测量20穴(行)的平均窝行距和有效穗(结实10粒以上),每点取一穴(共5穴)接近穴平均穗数的稻株测定穗总粒数、实粒数、空秕粒和结实率,千粒重按实测出,测出前可先按以往数据确定;玉米采取3点取样法进行,每个样点测量10行20窝的平均窝行距和株数,计算亩株数,每点连续取10株(共30株)测定株平均有效穗数(结实10粒以上)、株高、双穗率、空秆率、穗行数、行粒数、穗总粒数、实粒数、穗长、秃尖长,千粒重按实测出,测出前可先按以往数据确定。

不规则的田块面积测量应用海伦公式计算。

3、示范区产量的确定

每一类型田的产量确定后,根据各类型田的代表面积用加权平均方法确定示范区产量。

三、测产验收时间

具体测产验收时间由各实施单位根据作物收获时期初定后,报省农技总站确定。

四、材料

各示范点测产验收时,应仔细填好附件1-3,留一份由实施单位备案,交省农技总站一份。

贵州省农业厅

2005年8月17日

附件:1、2005年水稻、玉米千亩连片超高产示范项目测产验收统计表

2、水稻田间产量验收表

3、玉米田间产量验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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