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搞好2005年水稻、玉米千亩连片超高产示范项目测产验收的通知{黔农办发[2005]96号}
为确保园满完成水稻、玉米千亩连片超高产示范项目,搞好测产验收,现将测产验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产验收的组织
水稻、玉米千亩连片超高产示范项目测产验收由省农业厅组织,省农技总站具体负责,协同市(州、地)农业局邀请有关专家进行,部分重点示范点将邀请省领导参加。
二、测产验收方法
测产验收原则上按丰收计划项目验收方法进行,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具体测产验收方法如下:
1、临田预测分类
要求实施单位先按示范区作物长势分高、中、低产量三个类型,确定每一类型的代表面积,并经验收组专家检查认定。
2、测产验收
在每一类型田中千亩连片区抽取5%的面积进行测产验收,核心示范区抽取10%的面积测产验收。测产验收采取全田实测或抽样实测,结合理论测产方法进行,理论测产与实测产量误差不得超过8%,然后根据实测产量用加权平均方法确定每一类型田的产量。
为科学分析今年特殊气候条件下项目的增产效果,对非项目区常规栽培对照也要进行测产验收,其方法是在项目区相邻常规对照区取高、中、低产量三个类型田块各一块(面积不少于1亩),采取全田实测或抽样实测,结合理论测产方法进行测产,然后根据实测产量用加权平均方法确定对照产量(对照田验收由实施单位所在农业局组织)。
抽样实测应选择田块中具有代表的区域实收,面积不得小于田块面积的15%,并且实收面积不小于0.5亩。
理论测产:水稻采取5点取样法进行,每个样点测量20穴(行)的平均窝行距和有效穗(结实10粒以上),每点取一穴(共5穴)接近穴平均穗数的稻株测定穗总粒数、实粒数、空秕粒和结实率,千粒重按实测出,测出前可先按以往数据确定;玉米采取3点取样法进行,每个样点测量10行20窝的平均窝行距和株数,计算亩株数,每点连续取10株(共30株)测定株平均有效穗数(结实10粒以上)、株高、双穗率、空秆率、穗行数、行粒数、穗总粒数、实粒数、穗长、秃尖长,千粒重按实测出,测出前可先按以往数据确定。
不规则的田块面积测量应用海伦公式计算。
3、示范区产量的确定
每一类型田的产量确定后,根据各类型田的代表面积用加权平均方法确定示范区产量。
三、测产验收时间
具体测产验收时间由各实施单位根据作物收获时期初定后,报省农技总站确定。
四、材料
各示范点测产验收时,应仔细填好附件1-3,留一份由实施单位备案,交省农技总站一份。
贵州省农业厅
2005年8月17日
附件:1、2005年水稻、玉米千亩连片超高产示范项目测产验收统计表
2、水稻田间产量验收表
3、玉米田间产量验收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