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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5年农业科技入户示范工程工作总结的通知(黔农发〔2005〕1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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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地)农业局、畜牧局,贵阳市蔬菜办,各部、省级科技入户工程实施县:

为总结经验,规范管理,扎实推进科技入户工作,农业部分别印发了《全国农业科技入户示范工程管里办法(试行)》(农办科〔200540号)和《关于做好2005年农业科技入户工作总结的通知》(〔2005〕农科联办33号)(见附件12),对做好农业科技入户示范工程项目总结进行了具体的安排部署。现结合我省实际,就农业科技入户示范工程的总结、验收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项目测产工作

各项目实施县根据农业部《关于做好2005年全国农业科技入户示范工程测产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测产工作方案》估测产规程规定,分别进行示范户估产、省(县)专家测产和现场实打抽查,并填报《科技示范户估产统计表》、《测产结果汇总表》。同时,各试点县须对每个示范户的增产、增收情况进行统计,编制成《2005年贵州省 县(区)农业科技入示范工程项目示范户产量、收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装订在项目总结报告书中。

二、做好项目总结、验收工作

(一)项目总结

各项目实施县须撰写项目总结报告,并填报《省级农业科技入户工作情况调查表》和《农业科技入户示范工程绩效评价表》。

项目总结报告内容包括:

1.项目实施情况(筛选的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内容,遴选示范户情况及示范内容、示范规模,项目机构组建情况,项目各项管理制度办法和措施,县级专家组人员、技术指导员情况,物化补贴兑现情况等);

2.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工作开展情况(含技术服务工作方案、技术指导员服务记录、分户指导计划、项目培训安排计划、开展培训的时间、内容及人数、培训效果情况,主导品种覆盖率%、主推技术到位率%、主体培训覆盖面及佐证材料);

3.示范户产量、收入情况(示范户三年前平均产量、收入情况,示范户今年产量、收入情况,增长率%。各县须提供示范户典型材料12个,技术指导员典型材料1个);

4.项目实施取得的成效(含构建新型农业推广机制方面、技术员素质提高方面、示范户能力建设方面、辐射户带动情况、项目捆绑情况、示范户增产、增收方面);

5.主要做法、经验(有效的创新做法,取得的主要经验、成效);

6.存在问题及工作建议。

另外,各市(州、地)农业局、畜牧局须对本地区开展的科技入户面上工作进行总结,形成总结材料,与项目试点县项目总结报告及相关表格和有关项目照片、资料等,于20051110日前,报送省农业厅科教处。(地区总结材料、示范县项目总结报告及相关表格统一使用Word文档编辑)

(二)项目验收

项目验收工作由省、市专家组成验收小组进行验收。项目验收时间为20051025日—1120日。各项目实施县要认真准备好验收需要的项目总结报告、相关文件、表册和资料以及有关图片、音像资料。

同时,各试点县在验收中须提供:1.项目组织机构建设情况(项目领导小组、县级专家组成立文件);2.技术指导单位、技术指导员招聘情况(文件、招聘办法、技术指导员名册),示范户遴选情况(文件、遴选标准、遴选程序、示范户名册);3.项目管理制度(各项管理制度文件、签订责任制合同);4.物化补贴落实情况(制定物化补贴文件、补贴内容、示范户领取补贴名册);5.开展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情况(技术服务工作方案、技术指导员服务记录、分户指导计划,项目培训安排计划、开展培训的时间、内容及人数、培训效果情况,主导品种覆盖率%、主推技术到位率%、主体培训覆盖面,及佐证材料);6.示范户产量收入情况(示范户三年前平均产量、收入情况,示范户今年产量、收入情况,增长率%)等相关资料。

请你们及时做好项目总结、验收的准备工作,并将项目总结报告及有关图片、音像资料按时上报。


附件:1、关于做好2005年农业科技入户工作总结的通知(〔2005〕农科联办33号)

2、全国农业科技入户示范工程管理办法(试行)(农办科〔200540号)

3、《贵州省2005年农业科技入户工程示范户产量、收入情况汇总表》


联系人:曾庆鸿 陈 涛 联系电话:5282535

电子信箱:zqh550001@163.com

二○○五年十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农业 科技入户 项目总结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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