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06年农业科技示范场建设项目的通知(黔农办发[2006]14号)
各市(州、地)农业局、(畜牧、水产)局:
根据农业部《关于印发2006年第一批财政项目指南的通知》(农财发[2006]1号)精神,现就做好2006年农业科技示范场建设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由县级起报,市(州、地)初审汇总上报,省级审核后报农业部审批。农业科技示范场建设是农技推广工作的重要载体,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技推广的有效形式,是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在实践中的创造,各市(州、地)要高度重视,组织好项目的申报工作,严把初审关。
二、申报条件:详见附件《农业科技示范场建设项目》,每个市(州、地)限报2个。
三、申报材料:农业科技示范场申请报告一式四份(格式见附件),统一用A4纸,并附Word格式电子版。
四、申报时间:2月25日前上报我厅农经处(站)。
联系人:石姝霞
联系电话:0851—5280558
附件:农业科技示范场项目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