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五.一”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
内 部 明 传
发往:各市(州、地)农业局、畜牧(水产)局 签批:王臣礼
等级:急 黔农明电[2006]2号 机号
关于做好“五.一”节期间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地)农业局、畜牧(水产)局:
为保障节日期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根据《关于做好“五.一”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黔食安委办发[2006]4号),现将节日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安排如下:
一、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各地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对农药(兽药)等农业投入品的市场监管,严禁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用的农药。
二、加强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监管。各地对通过认定的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进行一次检查,主要检查技术规程执行和农业投入品的使用情况,生产档案记录,基地快速检测及产地环境质量控制措施落实等情况。
三、广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及农业标准化生产知识,增强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安全意识,提高农民无公害标准化生产的自觉性。
四、加强领导。各级农业部门要把节日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做为一项大事,精心组织,集中力量和时间,加强监管,把住源头,重点抓好农产品生产基地、农资市场执法及产品检测等监管工作。
联系人:杨绪海
电 话:0851-5285405 传 真:0851-5284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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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