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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五.一”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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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往:各市(州、地)农业局、畜牧(水产)局 签批:王臣礼

等级: 黔农明电[2006]2 机号

关于做好“五.一”节期间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地)农业局、畜牧(水产)局:

为保障节日期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根据《关于做好“五.一”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黔食安委办发[2006]4号),现将节日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安排如下:

一、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各地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对农药(兽药)等农业投入品的市场监管,严禁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用的农药。

二、加强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监管。各地对通过认定的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进行一次检查,主要检查技术规程执行和农业投入品的使用情况,生产档案记录,基地快速检测及产地环境质量控制措施落实等情况。

三、广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及农业标准化生产知识,增强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安全意识,提高农民无公害标准化生产的自觉性。

四、加强领导。各级农业部门要把节日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做为一项大事,精心组织,集中力量和时间,加强监管,把住源头,重点抓好农产品生产基地、农资市场执法及产品检测等监管工作。

515前,各部门将“五.一”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开展情况报省农业厅市场与经济信息处。

联系人:杨绪海

话:0851-5285405 真:0851-5284217

邮:gznyt@163.com

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