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防止假冒省畜牧局名义进行违法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地)畜牧(农业)局(中心)、各县(市、区、特区)畜牧(农业)局(中心):
近期,有不法单位、个人假冒我局及相关领导、职工的名义索取现金、推销书籍、纪念品等商品,实施诈骗。为避免该类违法活动对全省畜牧兽医工作造成不良影响,请各地畜牧兽医部门高度重视文件收发和来电接听记录工作,对非正常渠道收到的可疑文件、可疑来电,应及时与我局联系,进行核实、甄别。要增强警惕性和敏感性,发现假冒文件或可疑事件、可疑人员,应及时和相关部门联系,查清真相,消除隐患,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我局。
二○○六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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