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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复合肥料市场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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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农业厅办公室文件

黔农办发[2006]64

关于组织开展

复合肥料市场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

各市、州、地农业局:

当前正值春耕生产用肥高峰季节。最近,我省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开展了复合肥料产品质量抽检工作,共抽检样品67个,经贵州省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鉴定,合格产品29个,合格率为43.28%;不合格样品38个,不合格率达56.28%。这一鉴定结果说明,目前我省复合肥料市场秩序形势十分严峻。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复合肥料市场专项整治。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站在保证我省农业生产安全、维护农民利益、保障农村社会稳定、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高度,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把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土壤肥料工作机构有关人员组织起来,扎扎实实开展好复合肥料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二、对这批鉴定为不合格的复合肥料产品(见附件),送检的农业部门要立即对被抽检人及本行政区域内的其他经营者和生产者进行立案查处;生产企业不在送检地的,由生产企业所在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立案查处。对这批劣质复合肥料产品的查处,列为市、州、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督办案件,各县(市、区、特区)应将调查处理结果报市、州、地农业局。

三、各地要切实加强复合肥料市场的日常监管,加强复合肥料产品质量抽检工作,要重点检查复合肥料生产企业、批发市场和企业及边远乡镇,严防劣质复合肥料流入农业生产。发现生产、经营不合格复合肥料的,应按《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严肃查处,已经销售给农民的,应当采取措施收回。发现违法行为涉及其他地方的,在通报相关农业部门的同时,报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四、工作进展情况,及整治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应随时上报。专项整治结束后,县级农业部门应于9月底前将工作总结报市、州、地农业局,市、州、地农业局应于1015日前将工作总结报省农业厅(执法总队、土肥站)。

附件:肥料抽检汇总表

二○○六年六月十六日

主题词:农业 执法 通知

贵州省农业厅办公室 2006616日印

共印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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