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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07年农业部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示范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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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07年农业部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示范项目的通知

黔农发(2006)126号

各市(州、地)农业局、畜牧水产局:

根据《农业部关于印发2007年财政项目指南的通知》(农财发[2006]75号)及《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示范项目指南》要求,2007年农业部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示范项目提前于今年申报。为做好组织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数量

每个市(州、地)申报1-2个。原则上从省级试点中推荐申报,但不得与财政部、农业部历年扶持过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重复。

二、申报程序

在县(市、区、特区)农业局指导下由申报单位填写《申报书》(《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基本情况表》,由县农业局填写),经县(市、区、特区)农业局初审,市(州、地)农业局汇总后报送。农业、畜牧分设的地方,涉及畜牧行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由农业局商畜牧局后报送。

三、申报材料

(一)与往年相比,2007年的《申报指南》和《项目申报书》有较大不同。各申报单位和指导部门,务必要认真、仔细阅读《申报指南》、《项目申报书》注意事项、申报书中“表二”与“表三”的对应关系、“项目支出经济分类预算明细表”科目解释。

(二)申报书(含附件)和组织基本情况表一式6份,并携带U盘(word格式编辑),统一报送厅农经处(站)。

四、申报时间

2006年9月22日前。

五、其他

其他有关事项,要严格按照农业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示范项目指南》执行。

联系人:雷基智 雷睿勇

联系电话:0851-5280898、5280558

Email:LLv1966@tom.com

查询网址:www.qagri.gov.cn

附件:农业部2007年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示范项目指南及项目申报书(格式)、项目申报书中“表二”与“表三”的对应关系、“项目支出经济分类预算明细表”科目解释(请在www.qagri.gov.cn查询)

二○○六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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