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贵州省农业丰收奖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市(州、地)农业(畜牧水产、蔬菜)局、厅属有关单位:
为使贵州省农业丰收奖更好地适应我省农业发展的要求,加速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现将我厅制定的《贵州省农业丰收奖奖励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05年度项目申报分配表及申报书等(格式)一并印发。今后每年的丰收奖申报工作按《暂行办法》执行,若无特殊情况,不再另行通知。
请各市(州、地)按照《暂行办法》规定,对评选小组进行调整、充实,并于11月20日前,将调整后的评选小组名单报厅科教处。
附件1 贵州省农业丰收奖奖励暂行办法。
附件2 贵州省农业丰收奖2005年度项目申报分配表。
附件3贵州省农业丰收奖申报书
二OO五年十月十七日
请各市(州、地)按照《暂行办法》规定,对评选小组进行调整、充实,并于11月20日前,将调整后的评选小组名单报厅科教处。
附件1 贵州省农业丰收奖奖励暂行办法。
附件2 贵州省农业丰收奖2005年度项目申报分配表。
附件3贵州省农业丰收奖申报书
二OO五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