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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搞好超级稻示范推广项目总结及组织参加第五届中国优质稻米博览交易会展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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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水县、平塘县、遵义县、天柱县、黄平县、铜仁市农技站:

为搞好我省实施的农业部2006年超级稻示范推广项目总结,落实好全国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优质稻米博览交易会的通知”文件(农技栽培〔2006〕43号)的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总结

各示范县务必根据我站制定的实施方案和实施情况写好项目总结。项目总结应分6个部份写:⑴、引言,主要写实施目的;⑵实施基本情况,写明计划目标、实施地点、涉及乡镇村与农户数,实施前生产与技术推广情况;⑶实施成效,包括计划目标完成情况,经济、技术、社会、生态效益,技术效益主要是指通过试验、示范,对原有技术的发展;⑷技术措施,要根据实施情况,将采取的主要的技术措施与效果,与实施前比较阐述清楚;⑸组织措施,关键是要把主要措施的力度、规模、效果、反响等表达出来;⑹结束语,主要包括发展前景、存在问题、今后计划等。经济效益分析按四川省农科院农业科技成果经济效益计算方法进行,其中保收系数统一按0.9,水稻缩值系数按0.8。同时各实施单位必须及时填好附表。总结材料与附表务必于10月25日前报省农技总站(必须同时交磁盘或发电子邮件至xytgzgy@sina.com)。

二、关于第五届中国优质稻米博览交易会参展

根据全国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优质稻米博览交易会的通知”文件(农技栽培〔2006〕43号)的精神,承担超级稻示范推广项目的省(区、市)应设立超级稻示范推广展位。我站决定统一租用一展位,集中展我省各示范县超级稻推广情况,请各示范县(市)制作一展版。展版要求用PHOTOSHOP软件制作,图文并茂,重点介绍本示范区水稻生产简况和超级稻推广成效和前景,版面大小为90×120CM,纵排。展版只要求提供电子文件,不要纸质材料,电子文件务必于10月25日前交省站。各示范县(市)有条件的可组织技术骨干参加第五届中国优质稻米博览交易会,学习外省先进经验,具体参会要求详见全国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优质稻米博览交易会的通知”(农技栽培〔2006〕43号),下载地址:http://www.natesc.gov.cn/content.asp?id=24424

附件:1.2005~2006年超级稻品种种植情况统计表

2.2006年超级稻示范点建设情况统计表

3.2006年超级稻示范点效益统计表

贵州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

2006-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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