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动物防疫经费的通知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农业厅 文件
黔财农[2006]243号
关于下达动物防疫经费的通知
安顺市、黔东南州、铜仁地区财政局、畜牧(农业)局:
为扎实抓好我省秋季动物防疫工作,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下达动物防疫经费25万元,其中,安顺市畜牧局5万元;黔东南州农业(畜牧)局5万元;铜仁地区畜牧局5万元;施秉县农业局10万元。资金列“农业支出—行业管理”(2007年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功能分类科目“2130108病虫害控制”)预算科目。资金主要用于各地开展秋季防疫技术培训。
各单位要严格执行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建立资金专账,确保专款专用,并将资金使用情况上报省财政厅和农业厅。
二○○六年十月十九日
主题词:畜牧业 经费 通知
抄送:施秉县农业局
贵州省农业厅办公室 2006年10月19日印
共印4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