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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动物防疫经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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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农业厅 文件

黔财农[2006]243号

关于下达动物防疫经费的通知

安顺市、黔东南州、铜仁地区财政局、畜牧(农业)局:

  为扎实抓好我省秋季动物防疫工作,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下达动物防疫经费25万元,其中,安顺市畜牧局5万元;黔东南州农业(畜牧)局5万元;铜仁地区畜牧局5万元;施秉县农业局10万元。资金列“农业支出—行业管理”(2007年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功能分类科目“2130108病虫害控制”)预算科目。资金主要用于各地开展秋季防疫技术培训。

  各单位要严格执行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建立资金专账,确保专款专用,并将资金使用情况上报省财政厅和农业厅。

二○○六年十月十九日

主题词:畜牧业 经费 通知

抄送:施秉县农业局

贵州省农业厅办公室 2006年10月19日印

             共印4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