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06年畜禽养殖示范小区建设经费的通知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农业厅 文件
黔财农[2006]244号
关于下达2006年畜禽养殖示范小区建设经费的通知
各市(州、地)财政局、畜牧(农业)局(中心):
为推进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今年全省投资建设9个畜禽养殖示范小区,通过小区建设,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促进畜牧业规模化、标准化生产,提高畜禽综合生产能力。现将小区建设经费下达各市(州、地),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下达各市(州、地)9个畜禽养殖示范小区建设经费340万元,其中金沙县肉牛养殖示范小区45万元;晴隆县肉羊养殖示范小区35万元,龙里县肉羊养殖示范小区25万元;开阳县奶牛养殖示范小区50万元;余庆县肉猪养殖示范小区45万元,平坝县肉猪养殖示范小区45万元,江口县肉猪养殖示范小区45万元;水城县肉鸡养殖示范小区25万元,凯里市肉鸡养殖示范小区25万元(经费安排见附表)。资金列“农业支出—行业管理” (2007年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功能分类科目“2130106技术推广”)预算科目。地、县配套资金总额原则上不低于省级投资的50%。
二、各级财政和畜牧部门要严格按照批复的实施方案组织项目实施,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建立专账,并确保专款专用。已实行会计核算中心的县,实施单位要建立辅助帐,规范资金管理。小区建设相关的档案资料,要求用原件分类归档保存。
三、各市(州、地)畜牧(农业)局(中心),为辖区内养殖示范小区建设的直接监管部门,务必搞好小区建设工作的指导、监管和督查,保证建设工作开展顺利。
四、各县、市要将小区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及时上报省财政厅、省农业厅和省畜牧局。
附表:2006年畜禽养殖示范小区建设经费安排表
二○○六年十月十九日
主题词:畜牧业 经费 通知
抄送:开阳、余庆、平坝、龙里、凯里、江口、金沙、水城、
晴隆县畜牧(农业)局
贵州省农业厅办公室 2006年10月19日印
共印7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