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收视“全国学习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视频会议”的通知
关于组织收视“全国学习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视频会议”的通知
各市(州、地)农业局、畜牧局:
2006年10月31日,第57号国家主席令签署公布了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为加大学习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工作力度,农业部组织召开全国学习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视频会议。请认真组织收视,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1、全国人大农委领导讲话。
2、农业部领导讲话,部署学习宣传和贯彻《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有关工作。
3、浙江省、湖北省、陕西省农业厅领导发言。主要介绍近期学习宣传和贯彻《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有关工作情况。
4、吉林省梨树县夏家农民合作社理事长张淑香同志发言。
5、农业部危朝安副部长总结讲话。
二、收视人员
1、各市(州、地)农业局、畜牧局科级以上干部、农经站全体同志。
2、请各市(州、地)农业局邀请当地人大农委领导、政府办公室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领导、政府法制办、发改委、科技局、财政局、民政具、司法局、水利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林业局、人民银行、银监会、保监会、供销社、科协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的相关业务科室负责同志与会收视。
三、收视时间及地点
收视时间, 2007年1月8日上午9:00时。收视地点,由市(州、地)农业局统筹安排,农经站和农广校具体落实。
四、其他
请于2007年1月6日前,将落实的与会收视的单位和人员名单报我厅农经处(站)。建有农广校卫星网接收站的县,由市(州、地)农业局负责通知县组织收视。有关视频技术问题,请与我厅农广校联系。
厅农经处(站)联系人:雷基智,电话:0851-5280898,电子邮箱LLv1966@tom.com。
厅农广校联系人:姚力 电话:0851-5283825
查询地址:www.qagri.gov.cn
2006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