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落实开展全省夏秋鲜活农产品促销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地)农业局、畜牧(水产)局、各农业部定点批发市场、贵阳市蔬菜办:
根据农业部《关于组织开展夏秋鲜活农产品促销系列活动的通知》(农市发〔2007〕16号)文件精神和农业部市场司的有关要求,为切实做好促销工作,现对我省开展夏秋鲜活农产品促销活动再做几点要求,请抓紧落实此项任务,认真组织开展。具体要求如下:
一、“夏秋鲜活农产品促销系列活动”期间,各级农业部门要负责收集当地鲜活农产品的预供应信息并上网发布。
二、督促各县提早在一站通发布预供应信息,农业部将以手机短信发送给求购方。要求每个县级平台都必须上一站通,每个县每周必须至少发布一条以上,若有未开通一站通的县,请及时开通并发布信息。
三、请关注中国农业信息网首页建立的“夏秋鲜活农产品促销系列活动”专栏,专栏将及时发布各省促销工作情况和促销成果。
四、各市(州、地)农业主管部门认真填写“夏秋鲜活农产品促销系列活动成效月度统计表”(附件),将每月促销成效于次月3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省农业厅市场与经济信息处。
五、各县确定一名“夏秋鲜活农产品促销系列活动”联系人(姓名、电话及手机号码),由各市(州、地)农业主管部门汇总,于8月10前报送到省农业厅市场与经济信息处。
如有问题,请与省农业厅市场与经济信息处联系。
联系电话:0851—5280759 传真:0851—5284217
E-mail: gznyt@163.comsongtao0321@163.com
省农业厅市场与经济信息处
二○○七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