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贵州低温凝冻灾害后蔬菜
生产安排意见的通知
黔农发〔2008〕6号
黔西南州、黔南州、黔东南州、安顺市、遵义市、六盘水市、毕节地区、铜仁地区农业局、贵阳市蔬菜办:
为了抢抓农时,尽快恢复蔬菜生产,最大限度减轻灾害损失,保障蔬菜有效供应,我厅制定了《贵州低温凝冻灾害后蔬菜生产安排意见》,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贵州低温凝冻灾害后蔬菜生产安排意见
二○○八年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