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省范围开展耕地撂荒情况调查的通知
黔农办发〔2008〕25号
关于在全省范围开展耕地撂荒情况调查的通知
各市、(州、地)农业局: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印发的《农业部办公厅调查耕地撂荒情况的通知》(农办农〔2008〕17号)文的要求,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一次耕地撂荒情况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开展调查工作
各市(州、地)要根据本区域农业生产特点,组织人员调查了解耕地撂荒情况,特别要深入基层,实地了解农民对粮食的种植意向、已播种耕地面积、可能撂荒的耕地,并填写《耕地撂荒基本情况统计表》(见附件)。
二、提出对策建议
各市(州、地)农业局要认真分析目前造成耕地撂荒的主要原因及对农业和粮食生产的影响,总结近年来治理耕地撂荒问题的有效办法和成功经验,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及建议。
三、及时上报调查材料
请将有关调查情况、有关措施和经验,以及对策建议形成书面材料,由主管领导审定后,以正式文件的形式,于2008年3月5日前报我厅种植业管理处,并附《耕地撂荒基本情况统计表》。对各市(州、地)上报的情况,我厅将采取抽查的方式进行核实,对瞒报和虚报的,将严肃处理
联 系 人:胡蓉
电 话:0851-5284774(传真)
附件:耕地撂荒基本情况统计表
二○○八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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