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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贵州省水产品药残监控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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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农发[2008]66号

各市(州、地)农业及有关县(畜牧兽医、渔业)局:

为切实加强我省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根据农业部《关于下达2008年度动物性产品中兽药残留监控计划》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际,特制定了《贵州省水产品药残监控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积极做好水产品药残抽样检测准备工作,以便配合好农业部质检中心到我省的抽检工作。

附 件:贵州省水产品药残监控行动方案

二00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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