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春季农资打假集中整治行动的紧急通知
黔农办发〔2008〕27号
关于开展春季农资打假集中整治行动的紧急通知
各市(州、地)农业、畜牧局,贵阳市蔬菜办:
为了迅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农业部有关部署,认真贯彻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确保我省灾后恢复生产和春耕生产顺利进行,经研究决定在3月至4月开展春季农资打假集中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春季农资打假集中整治活动的重要性、紧迫性
今年,我省遭受了严重的凝冻灾害,当前农业生产面临着严峻的形势:农业生产受灾严重,灾后恢复和春播春管任务十分繁重;重大动物疫情和农作物病虫害暴发可能性增加,确保全年粮食和畜牧业稳定发展难度加大;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持续攀升,恢复生产的部分农资品种出现供求缺口;农民因灾损失大,生产投入能力较往年有所降低,对加强农资供应质量、价格监管期望更高。扎实组织开展春季农资打假集中整治活动,对灾后恢复生产,确保粮食和畜牧业的稳定发展,促进农民稳定增收,具有重要意义。
二、集中整治活动的重点对象和重要环节
本次集中整治活动要紧紧围绕灾后恢复重建和春耕生产展开,突出重点,狠抓关键环节,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和哄抬价格等坑农害农行为,确保农资供应数量充足、质量合格、价格合理。
(一)突出抓好六大重点品种整治。一是种子种苗。以当前灾后恢复生产急需的马铃薯、蔬菜等种子种苗和水稻、玉米等主要农作物种子为重点,坚决查处生产经营假劣种子等违法行为。二是农药。严厉打击生产、添加违禁高毒农药及制售假劣杀菌剂等农药的行为。三是肥料。以复混肥、有机肥料、微生物肥料及床土调酸剂为重点,严查有效成分不足等违法行为。四是兽药和疫苗。加大禽流感疫苗、猪蓝耳病疫苗等重大动物疫病疫苗的质量监管,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使用违禁药物和其他有毒有害化合物的行为。五是饲料。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六是种畜禽和水产苗种。加强种畜禽和水产苗种调运检疫和市场监管,严肃查处未经检疫调运或生产经营假劣种畜禽和水产苗种的行为,打击在苗种生产和养殖环节中使用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
(二)突出抓好监管关键环节。一是强化生产监管。检查企业生产记录,督促农资生产企业严格执行产品质量管理制度,严把产品出口关;建立健全企业诚信档案,将失信企业作为重点监控对象,依法严惩和曝光非法生产经营农资的违法行为。二是加强市场整治。县级农业、畜牧行政主管部门要对本地农资市场立即组织开展拉网式检查,确保不留死角。重点检查农资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资集散地,重点监控有违法行为记录的经营户,坚决取缔非法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的黑窝点。在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必须依法严肃查处,重大案件及时上报上一级主管部门。三是严格质量管理。及时组织开展针对性强的农资抽检,依法公布抽检结果。对已公告停止生产使用的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及禁用化学物质等,要继续加大清查力度,严防流入农业生产领域。
(三)切实加强农资供应,保证生产需要。各级农业部门要及时了解当前种子、肥料、农药、兽药、畜禽仔雏、水产苗种的储备情况和灾后恢复、春耕生产的需求情况,准确把握各类农资供求信息,加强和规范信息发布,积极促进产销衔接,指导企业做好余缺调剂、调运工作。积极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基层农技体系、连锁经营网络、信誉良好企业的作用,构建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的渠道,为农民提供质优价宜的农资产品。
(四)严厉打击哄抬农资价格行为,促进农资价格基本稳定。各级农业部门要积极配合物价、工商、质量监督等部门,做好稳定农资价格工作,严厉打击串通涨价、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坑农害农行为。
三、加强督促检查
各市(州、地)农业、畜牧部门要在3月底前组织检查组对辖区内各县(市、区、特区)开展春季农资打假集中整治活动的情况进行全面督查。督查中,在每个县至少要采取暗访的方式检查2个农资市场(县、乡或村级),每个市场至少检查10家以上农资经营单位,深入排查是否存在不合格产品及其他坑农害农现象;要查看农资打假工作方案、监管记录和案件卷宗等资料,检查农资打假工作的落实情况。要通过督查,督促各地、各单位狠抓春季农资打假各项工作的落实,及时掌握和解决当前农资市场突出问题,指导各地深入开展农资打假集中整治活动。
近期,省厅将组织督查组对各地开展春季农资打假集中整治活动的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对领导不重视、组织不力、工作不到位的将予以通报。
四、信息报送
各地发现农资市场出现违法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报告上一级主管部门;违法农资来源、去向涉及其他地方的,要及时向有关地方农业、畜牧部门通报。
各市(州、地)农业、畜牧部门分别于4月10日、5月10前将督查工作总结、春季农资打假集中整治活动工作总结报送省农业厅政策法规处,同时,将工作总结电子版发送至zxy123ab@sina.com。
联系人及电话:邹学毅 5288344
二○○八年三月四日
主题词:农资 整治 通知
抄报: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产业政策与法规司
抄送:省整规办、省物价局、省工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抄发:厅有关部门、单位
贵州省农业厅办公室 2008年3月4日印
共印6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