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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08—2009年度马铃薯项目专项经费计划的通知(黔财农〔2008〕2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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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市(州、地)财政局、农业局,项目实施县(市、区)财政局、农业局,各有关项目实施单位:

根据省政府专题会议纪要(黔府专议200812)和省财政厅《关于批复2007年省级预备费安排农业产业化扶贫资金专款的通知》(黔财预2008103)精神,为保障20082009年度马铃薯项目的有效实施,经研究,现一次性下达马铃薯发展专项资金600万元(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的资金统一在省级列支,不列入各地预算指标,资金由省财政厅按资金使用计划拨到省农业厅,省农业厅根据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将资金拨付到项目承担单位。所有项目资金由项目承担单位报送当地财政部门审核后再进行报账,并实行专帐核算。该项专款年终决算时单独报省农业厅,省农业厅汇总后报财政厅。

二、该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马铃薯脱毒种薯扩繁基地建设;专用马铃薯生产基地建设;马铃薯脱毒种薯质量管理及新品种引进试验;马铃薯病虫害预警与控制;马铃薯产业发展规划编制等。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农业厅批复要求,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建立健全单位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加强专项资金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有效性。

三、各市(州、地)农业局为辖区内项目建设的直接监管部门,请搞好项目建设工作的指导、监管和督查,保证项目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注:各项目单位接到通知后,开具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结算票据到省农业厅办理拨款。

联系人:农业厅计财处 罗嵩

话:08515280024

附件:20082009年度马铃薯项目计划及资金安排表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农业厅

二○○八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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