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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二期《质检规划》建设需求调查表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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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

农质函[2008]25号

关于填报二期《质检规划》建设需求

调查表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林、农牧、农林渔业)、畜牧兽医、渔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为尽快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我部启动实施了《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2006-2010年)》(以下简称一期《质检规划》),目前规划进展顺利,正积极争取提前实施完成。

  为适应当前质量安全管理新形势,我部决定启动二期《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以下简称二期《质检规划》)编制工作,现将二期《质检规划》建设需求调查表下发各省,请有关部门按照当地实际运行需求,避免重复建设与闲置浪费的原则,认真研究、组织填报二期《质检规划》建设需求调查表(见附件1)。并于2008年12月10日前将纸质文件传真至我局监测处,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同时,山西、内蒙古、吉林、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大连、青岛、宁波等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承担了2008年追加中央投资安排的质检项目,请每月25日前上报项目进展情况表(见附件2,纸质文件报送我局监测处,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附件电子版请从中国农业质量标准网www.caqs.gov.cn“重要提示”栏目下载。

  联系电话:010-59193165;

  传真:010-59191500;

  电子邮箱:scsjdc@agri.gov.cn。

  附件:1.各省二期《质检规划》建设需求调查表

  2.项目进展情况表

二OO八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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