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08年粮食增产工程和水稻玉米高产创建项目验收会议的通知
各市(州、地)农业局、水稻玉米高产创建项目实施单位:
在各地农业部门的共同努力下,2008年粮食增产工程和水稻玉米高产创建项目已经完成各项任务。为了准确评价各地项目完成情况、搞好项目总结、争取明年省政府加大项目投入和安排好明年项目有关工作,省农业厅决定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验收。现将有关验收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验收依据
黔府办[2008]62号,黔农发[2008]82号、134号、黔农办发[2008]204号,黔财农[2008]103号、104号文件精神和省农技推广项目管理的有关要求。
二、项目验收对象
各市(州、地)农业局及水稻、玉米高产创建项目实施单位。
三、项目验收材料准备
1、项目总结材料
各市(州、地)粮食增产工程和水稻玉米高产创建项目总结材料(含项目实施情况总结和效益分析报告,各20份)。
2、项目实施情况材料
省农业厅对各市(州、地)粮食增产工程和水稻玉米高产创建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实施方案、合同、应用证明、经各地财务决算中心或纪检部门审查的财务决算报告、各市(州、地)有关项目实施的文件、相关试验报告、实施情况图片、重点示范样板临田测产验收表,按顺序装订成2套。
3、电子材料
上述材料和实施方案、相关试验报告、图片应提供电子材料。
四、项目验收办法
省农业厅组织厅有关单位的领导和专家成立验收小组对各地实施情况进行验收。粮食增产工程验收考核指标与评分标准原则上按黔农发[2006]106号执行。水稻玉米高产创建项目按《2008年贵州省粮食高产创建活动考核奖励办法》执行。验收小组根据项目验收情况提出验收报告。
五、验收时间、地点、联系人
1、会议地点、时间
2009年1月3日在金龙酒店报到,4日—7日在厅种子总站12楼会议室开会。
2、验收日程
粮食增产工程每个市(地、州)验收时间为2个小时,作息时间为上午8点至12点,下午2点至6点。各市(州、地)具体验收时间安排见下表:
| 日期 | 8~10点 | 10~12点 | 14~16点 | 16~18点 | |
| 4日 | 遵义市 | 毕节地区 | 黔东南州 | 铜仁地区 | |
| 5日 | 安顺市 | 黔南州 | 黔西南州 | 贵阳市 | |
| 6日 | 六盘水市 | ||||
水稻玉米高产创建项目每个示范点验收时间为1个小时,作息时间为上午8点至12点,下午2点至6点。具体验收时间安排见下表:
| 日期 | 8~9点 | 9~10点 | 10~11点 | 11~12点 | 14~15点 | 15~16点 | 16~17点 | 17~18点 | |
| 6日 | 六枝 | 兴仁 | 紫云 | 织金 | 大方 | ||||
| 7日 | 习水 | 思南 | 天柱 | 黄平 | 平塘 | 绥阳 | 遵义 | 乌当 | |
3、参会代表
各市(州、地)农业局参会代表总数不超过3人,水稻玉米高产创建项目实施单位参会代表总数不超过3人,请根据验收日程排序提前到达。
联系人:熊玉唐、赵品仁。电话:0851-5283001、5283650。
2008年1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