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农产品滞销信息监测报送的通知(黔农发〔2009〕3号)
各市(州、地)农业局、畜牧兽医局、贵阳市蔬菜办:
为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工作会议和全国农产品产销衔接视频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农产品营销促销工作、确保农民增收,稳定生产发展,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滞销信息监测报送工作通知》(农办市〔2008〕41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对农产品滞销信息监测报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
各级农业部门要把组织开展农产品营销促销作为2009年的一项重要工作,建立和完善农产品市场信息采集报送制度,高度重视农产品滞销信息监测报送工作,明确分管领导,落实具体承担单位和责任人,把相关工作任务和要求落到实处,确保第一时间掌握农产品滞销信息,及时上报,赢得工作主动性。请于1月13日前将分管领导、具体承担工作负责人的姓名、联系电话报我厅市场与经济信息处。
二、强化农产品滞销信息监测报送工作
各地要结合农产品产销的区域性特点,重点加强对农产品滞销情况的监测,尤其要关注以鲜活产品为主、对当地农民收入影响较大的品种。一要落实信息监测责任。市(州、地)农业局、畜牧局要切实负起责任,健全监测制度,落实监测任务,确保监测网络覆盖辖区内各农产品重要产区。二要明确信息采集内容。对已出现卖难的农产品,重点采集产地、品种、面积、产量、营销进度、价格等信息;对有一定规模的即将上市农产品,重点采集品种、产地、数量、营销联系人等信息(见附件)。三要通过电子邮件及时报送信息(省厅收件邮箱:songtao0321@163.com)。四要建立考评通报制度,我厅将根据各地信息监测报送情况给予相应的考评通报。
联系人:宋涛(0851-5284217、传真:5289380)
特此通知
附件1:农产品滞销信息上报表
附件2:农产品促销信息上报表
二○○九年一月八日
附件1:
农产品滞销信息上报表
上报单位: 联系人: 电话:
序号 |
产地 |
滞销产品 |
数量(面积) |
当前价格 |
去年同期价格 |
营销进度 |
成因分析 |
对农民收入影响 |
本地已采取的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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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农产品促销信息上报表
上报单位: 联系人: 电话:
序号 |
产地 |
上市品种 |
数量 |
上市时间 |
价格区间 |
联系人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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