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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贵州省2009年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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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农发[2009]25

各市(州、地)、县(市、区、特区)农业局:

农业部将2009年定为“农药市场监管年”。为贯彻落实农业部农药市场监管年有关精神,进一步规范农药市场秩序,切实加强农药市场监管工作,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药坑农害农行为,保障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现将《贵州省2009年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并明确落实农药市场监管工作负责单位和主要联系人,于330日前报我厅种植业处、农药检定管理所。

二〇〇九年三月四日

附件:《贵州省2009年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实施方案》

贵州省2009年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

实 施 方 案

  为贯彻落实农业部农药市场监管年有关精神,进一步规范农药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药坑农害农行为,保障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按照农业部《2009年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实施方案》的总体部署,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规范农药市场秩序、提高农药产品质量和标签合格率为基本目标,以禁限用高毒农药、假冒伪劣农药为监管重点,坚持“标本兼治、打防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强化属地管理,突出源头监管、市场监管和服务指导三个重点,狠抓生产、经营和使用三大环节,促使农药生产、经营企业(单位)规范守法、诚信从事商业活动,实现农药市场经营秩序良性发展,切实保护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农民用药安全。

 (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逐步建立全省农药市场统一监管平台,构建统一监管、专业监测、强化执法、配套服务的农药市场监管体系框架;杜绝违法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五种禁用高毒有机磷农药的行为;假冒伪劣农药重大案件查处率达到100%,区域性、集中性制售假劣农药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农药生产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和农民群众的维权意识进一步增强;农药市场监管的执法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农药市场进一步规范,标签合格率提高5个百分点,产品质量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监督抽查,突出监管重点。各地要根据本地实际,结合农时,以查处禁限用高毒农药、违禁添加高毒农药成份、农药产品有效成份不足和违规标签为重点,组织开展春、秋两季农药市场监督抽查活动。在新旧版标签过渡期间,农药标签监督检查以产品登记证号、有效成分名称、含量、登记作物、防治对象和毒性标识为重点。我厅将组织开展地区间农药市场执法交叉检查,并组织开展小麦、水稻病虫草害防治用药质量专项抽查。各地也要组织开展辖区内的农药市场执法交叉检查。

  (二)规范执法行为,查处大案要案。各地要联合公安、工商、质检等部门,组织力量集中查处,抓源头、端窝点、打惯犯。对一些涉及面广、问题突出的案件,各有关部门要统一部署、通力协作、集中打击。对已构成刑事犯罪的,要坚决移交司法机关,禁止以罚代刑。要把重点打击和经常性查处结合起来,集中查处和曝光一批重大假劣农药案件,公布查处结果,发挥案件查处的警示和震慑作用。

(三)加强信息交流,建立全省监管联动机制。各地在市场检查过程中,要依托 农药标签网上查询系统和“农药电子手册”,认真审查,对查处确认为不合格的,该立案的要立案查处,该上报的要及时上报,通过短信、邮件及时通报。通过信息交流互动,使制售假劣农药的行为无立足之地,形成全省农药打假监管联动机制。各地要继续完善辖区内农药生产、经营企业联系人制度、农药备案制度,切实发挥纽带作用。开展农药生产、经营单位普查,准确了解和掌握本辖区内农药生产、经营企业的状况,建立详细的档案记录,确保进货有凭证,销售有去向的监管联动机制。

(四)强化监督检查,落实属地责任。建立农药市场监管分片包干责任制。我厅将组成由种植业管理处、农药检定管理所、厅法规处(执法大队)的负责同志牵头的3个工作组,每组负责3个市(州、地),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各地也要建立由主管单位领导同志参加的农药市场监管分片包干责任制,落实属地责任。要将农药市场监管工作任务层层分解到市(区、县),市(区、县)分解落实到乡(镇),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对在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中工作不力、失职渎职、导致违法违规行为长期得不到治理,市场秩序混乱状况长期得不到扭转的地区,要追究相关部门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重点活动安排

  (一)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启动仪式。3月下旬,组织召开全省农药管理工作会议以及农药六项新政策的培训宣贯,并在贵阳市举行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启动仪式。

  (二)农药生产经营主体调查摸底。3月上中旬,各地农业行政部门组织开展农药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调查,建立管理档案。

  (三)放心农药下乡进村宣传。3月中下旬,结合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组织宣传农药科学选购和合理使用知识,发放宣传材料。

(四)春季农药市场检查。2月至5月,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农药市场专项检查。我厅将针对重点地区组织开展小麦用药产品质量抽检,并公布抽检结果。

(五)重点区域督导检查。6月,各地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农药产品质量和标签合格率低、假冒伪劣产品多、社会投诉或举报多的地区进行督查整改,我厅督导组将选择重点地区进行督导检查。

  (六)秋季农药市场检查。6-9月,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秋季农药市场专项检查。我厅将针对重点地区组织开展水稻用药产品质量抽检,并公布抽检结果。

  (七)农药执法交叉检查。7-9月,我厅将组织开展全省农药市场执法交叉检查。

  (八)大要案查处及曝光。全年,根据举报和有关方面掌握的线索,组织联合执法,开展大要案查处工作,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九)总结。11月,全面总结2009年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的领导,我厅将成立由吴承斌副厅长任组长,种植业管理处黄俊明处长、农药检定管理所金星所长、厅法规处郁琼处长任副组长,种植业管理处、农药检定管理所、厅法规处(执法大队)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农药检定管理所。级农业部门也要成立由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业务精、善管理的同志组成的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工作班子,扎实推进农药市场监督管理年活动的开展。

  (二)制定实施方案。各级农业部门要根据本方案的总体要求,结合本辖区内农药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和责任,制定工作月历表,细化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

  (三)健全工作制度。各级农业部门要采取切实措施,建立健全省、地、县三级农药监督抽查制度、监管信息公布制度、农药案件投诉举报制度、大要案通报制度、重大案件督办制度和区域间、部门间的联动协作制度,通过制度建设带动工作规范,形成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效率。

  (四)及时上报信息。各市(州、地)农业部门从200931开始,每月13日和28日前要向我厅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报送材料要有综述、抽检、查处等方面的情况,力求通过数据和典型事例说话。重大案件及突发事件,应立即报告。各地要认真组织填报农药市场监管情况统计表(见附表1-5),附表1-3要求每半月进行动态填报,附表4-56月中旬前完成填报。

  (五)加强队伍建设。各级农业部门要明确农药市场监管的具体办事机构、固定专人负责,保证工作连续性。进一步加强农药执法队伍建设,加强对执法人员法律、政策和专业知识的培训,提高办案的调查、取证水平,加快办案进度,提高办案效率。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依法行政的效能。

  (六)强化宣传培训。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宣传导向作用,利用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网站等媒体以及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普及农药科学知识,提高使用者安全、科学、合理用药水平;普及农药管理法律法规知识,提高生产和经营者自觉遵法守法意识,营造全社会重视和支持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的良好舆论环境。

  (七)保障监管经费。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大对农药市场监管的资金投入力度,按照农业部的要求,设立农药质量抽查、农药执法监督、培训等专项经费。所需资金应列入各级财政的年度预算,以确保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贵州省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人:黄俊明、 星、郁 琼、 夏忠敏

联系电话:0851-5283863 0851-5286272 0851-5281965

真:0851-5286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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