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执法年活动信息报送与督查工作的通知
黔农办发〔2009〕59号
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执法年活动
信息报送与督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地农业局、畜牧(水产)局,贵阳市蔬菜办:
为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执法年活动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农办质〔2009〕6号)和《关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执法年活动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农办质〔2009〕7号)两个文件的要求,为做到对上有信息、对外有声音、对下有指导,根据刘福成厅长批示精神,现就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执法年活动信息报送和督导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
知如下:
一、关于信息报送工作
一要严格遵守信息上报制度,按照农业部和我厅要求,每月12日和26日前及时报送本地整治活动信息。
二要及时填报数据表格。请各地按照农业部下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总体情况统计表》(附件1)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执法检查情况统计表》(附件2),务必于每月26日前按时报
送。
三要及时报送本地区、本部门开展重大活动和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件有关情况。
四要推荐典型事例。各地要注意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并积极推荐报送。内容包括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在执法监管、大要案查处、监测预警、指导服务、准出准入、制度和体系队伍建设等方面,企业、协会、农民合作组织、种养大户在诚信自律和标准化生产方面,市场经营主体在强化交易环节管理等方面的成功做法和经验。
信息报送的数量、质量和时效是整治工作成效的重要体现,各地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
为保证信息及时、准确、有效,不涉密材料的报送请在发送传真的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若报送材料涉密,请按保密规定操作。
二、关于督查工作
从即日开始,各地农业部门要按照以下内容立即组织开展对各县的督导检查工作:
(一)检查整治活动部署、工作安排、责任落实情况以及自查自纠开展情况。
(二)查找整治活动中存在的问题,了解各地对开展整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查找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整改情况。
(三)各地对《食品安全法》的宣贯情况;《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与《食品安全法》在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和建议;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规制度建设情况。
(四)指导各级农业部门开展下一阶段工作。
请各市、州、地农业局、畜牧(水产)局于
地进行督查。
本次督导检查是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执法年活动的一项重要措施,是推动整治工作向纵深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促进《食品安全法》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衔接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地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迅速行动,结合本地实际,查深、查细、查实,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对督查情况及时总结分析,将整治活动全面推向深入。各地上报的督查报告,
要做到有情况、有数字、有分析、有典型。
厅各牵头部门要加强对各专项整治的信息报送和督办检查工作。
联系电话:0851-5280922 5285405 5280442
传 真:0851-5284217 5289380
电子邮箱:gznyt@163.com
联 系 人:蔡滔 杨绪海 周琦
附件:1.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总体情况统计
2.安全专项整治执法检查情况统计表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日
主题词:整治 督查 通知
抄送:厅各有关处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