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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09~2010年度油菜马铃薯小麦高产创建计划任务及补助经费的通知(黔财农[2009]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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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地)财政局、农业局及相关县(市、区、特区)农业局:

为了加快我省秋种粮油作物高产创建活动步伐,提高秋季粮油生产水平,在更大规模、更广范围、更高层次上开展秋季粮油高产创建活动,根据财政部[2009]26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2009~2010年度建立秋冬种粮油作物高产创建示范县54个。现将创建活动计划任务及补助经费下达给你们,请列入200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199“其他农业支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示范点、目标任务和实施单位

2009-2010年度全省在54个县(市、区、特区)组织实施秋冬种粮油作物高产创建项目,其中油菜25个、马铃薯19个、小麦10个。具体安排见附件。

二、经费安排与使用范围

此次下达中央财政资金1211万元。用于油菜、小麦、马铃薯高产创建活动补助,各县资金安排见附件。

项目经费必须严格按项目资金使用范围要求合理使用,主要用于:技术推广补助费10%,专业化服务补助8%、物化补助70%、信息服务和项目考核补助12%。

三、加强资金管理

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各项目承担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严格项目管理,严禁挪用。各市(州、地)农业局要按照省人民政府批转的《贵州省2008年粮食高产创建活动年工作方案》、2009年全省秋冬种作物高产创建培训会议精神,以及“2009-2010年贵州省(油菜、马铃薯、小麦)高产创建活动技术方案”的要求,组织实施好项目。

项目实施结束后,要及时做好项目总结和资金结算报告,油菜、小麦于2010年6月30日前,马铃薯于2010年9月15日前报送省原农业厅计财处和省粮油高产创建活动技术指导小组办公室(省农技总站)。

联系人:原省农业厅计财处罗嵩电话:0851-5280024

省农技总站刘桂华电话:0851-5289629

附件: 2009-2010年油菜马铃薯小麦高产创建任务及资金安排表

二00九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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