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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制上报2009年省级茶产业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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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制上报2009年省级茶产业项目

实施方案的通知

2009〕黔农发第186

各市(州、地)农业局(茶办),有关茶叶主产县农业局,省农委有关直属农场、贵州省新兴农工商茶叶公司、省内有关茶叶企业:

为做好2009年省级茶产业专项资金安排工作,根据《中共贵州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茶产业发展的意见》和2008年全省茶产业发展现场会议精神,经研究,现就项目实施方案编制上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今年,省农委按照省委、省政府领导有关一手抓茶产业宣传推介,一手抓茶叶种植加工,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要求,10月份以前,着重加大了茶产业宣传推荐力度。先后举办和参加了北京玉渊潭和王府井“贵州绿茶·秀甲天下”万人品茗活动、北京2009年中国国际茶业博览会、2009年第十六届上海国际茶文化节上海茶业交易会和南京路万人品茗活动、中国贵州国际绿茶博览会、香港国际茶展、青岛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等茶事活动。同时,组织参加了厦门、广州、上海、宁波等10城市多彩贵州旅游文化宣传推荐品茗,筹备了“台湾·感知多彩贵州”旅游文化推荐品茗等活动。进入10月份以后,全省今冬明春定植茶园工作已拉开序幕。按照“种植规模不减少、种植集中度要求不下降、高标准种植要求不松动”的原则,省农委经研究并与市(州、地)、县协调沟通,委办公会议原则通过2009年省级茶产业专项资金安排计划,现随文下发给你们(见附件1),请各县(市、区)根据省级茶产业专项资金安排计划直接编制并上报实施方案。编制好实施方案是促进省级茶产业项目顺利实施的基础,是对省级茶产业项目进行检查验收的重要依据。各县(市、区)及有关企业务必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专人负责编制。在方案编制过程中,有关部门和企业要严格按照编制要求填报,确保实施方案真实、准确和完整,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二、项目支持方向、类别、补助标准和资金额度

省茶产业项目坚持“基础较好,效益优先,突出重点,相对集中,择优扶强,科学公正”的原则,2009年度省茶产业专项资金共分新建高标准无性系茶园、新建茶树良种母本园并同步配置品比园、投产茶园无害化标准示范基地建设、古茶树保护与利用、茶叶企业新设备新技术引进与新产品开发、茶叶企业宣传推介与市场开拓、茶产业广告宣传七个类别。

补助标准为:新建茶园200/亩、生态观光茶园400/亩、母本园并同步配置品比园1000/亩、投产茶园无害化标准示范基地建设50/亩等。本次共安排资金额度共计2780万元。

三、实施方案总体编制内容

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应包括:近两年项目编制单位茶产业发展现状、项目建设内容、资金投入概算(总投入、地方投入、申请省级财政资金)及省级财政资金的具体使用(按项目类别细化建设内容和资金投入概算与使用)、目标进度和时间步骤、组织保障措施、预期效益(见附件2)。建设内容与申请省级资金务必控制在省农委安排计划之内,严格按照省级财政资金主要用于支持物化投入的有关规定编写省级资金的支持环节和具体使用。实施方案以县为单位整体打捆编写(含所属企业),黔南州茶办、黔西南州农业局、湄潭茶场、夏云农场、贵州省新兴农工商茶叶公司的实施方案单独编写。

四、分项目编制要求

新建茶园和生态观光茶园须按照各地与省农委共同确定的地点实施,须在实施方案中明确实施地点(到村、组)、面积、涉及的农户数(提供农户名册)、实施地点现有茶园情况、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的各项指标值、主栽及搭配品种、措施、对农民收入预测、带动农户等;附标示实施地点位置、面积、交通、规划新建茶园土壤环境监测取样点的GPS位置以及其他相关重要信息的实施广告宣传。

母本园并同步配置品比园须在实施方案中明确母本园和品比园的地点、面积、品种结构、技术依托、品比试验情况、管理措施、项目将对当地茶树种苗繁育产生的影响;附标示实施地点的位置、面积、交通以及其他相关重要信息的实施区域示意图。

投产茶园无害化标准示范基地建设须在实施方案中明确项目实施地点(到村、组)、面积、茶园管护情况、生产情况,无害化基地建设的内容、措施、预期目标、技术支撑。

古茶树保护与利用须在实施方案中明确古茶树位置(到村、组)、株数、树龄、现在的生存状况和环境,对古茶树保护与利用的主要措施。

茶产业广告宣传须在实施方案中明确实施地点、广告的类型和规格、宣传效果分析、附广告制作合同、广告效果图。

茶叶企业新设备、新技术引进与新产品开发须在实施方案中明确引进新设备、新技术或开发产品的性能、规格(主要参数),技术依托、带动农户。茶叶企业宣传推介与市场开拓须在实施方案中明确主推目标市场、主要措施,预期效果。

以上项目中的茶叶加工企业类的实施方案由企业编制,报县农业局汇总,作为农业局编制的实施方案附件上报;其余项目的实施方案由县农业局按照项目类别分别编写。县农业局编写的分项目实施方案,附上茶叶企业实施方案,整体装订成册上报。

黔南州茶办、黔西南州农业局、湄潭茶场、夏云农场、贵州省新兴农工商茶叶公司的实施方案直接报省农委。由县农业局打捆编制的实施方案,须经市(州、地)农业局审查,填写详细审核意见后,统一正式行文上报省农委。上述材料务必于20091120日前报送原省农业厅农经处2份、原省农业厅计财处1份,逾期不再受理。

五、有关要求

省农委将组织专家对各地编制的实施方案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下达实施方案批复文件,并会同省财政厅共同下达项目资金,由实施主体进行实施。由于时间紧,各地各有关单位在上报中须严格按照以上要求,如实编写。上报过程中我委拟派出工作小组到各地现场核实及抽查各地2008年省茶产业项目的实施情况,发现不实的将取消今年项目申报资格。

联系人: 雷睿勇 杨启林

联系电话:0851-5280558 5280898 5280734(传真)

电子信箱:ruiyonglei@126.com

附件:1、省级茶产业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

2、茶产业项目实施方案

二○○九年十一月十日

主题词: 茶叶 项目 实施方案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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