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蔬菜标准园创建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蔬菜标准园创建申报工作的通知
(2009)黔农发第193号
为贯彻落实农业部《全国蔬菜标准园创建工作方案》(农办农〔2009〕121号)要求,进一步提高我省蔬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增强蔬菜产业121号)要求,进一步提高我省蔬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增强蔬菜产业用菌、西甜瓜)创建申报工作,经筛选后报请农业部审批。现就有关事 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蔬菜标准园创建工作
蔬菜标准园创建活动是农业部大力推动蔬菜产业优化升级的重要举措和种植业发展的战略选择。我省是蔬菜优势区,各地要高度重视蔬菜标准园创建工作,把蔬菜标准园创建作为加快我省蔬菜产业发展和产业升级的重要机遇和措施,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申报工作。农业部本次给我省8个露地蔬菜标准园,2个设施蔬菜标准园的指标,我委决定结合我省实际进行申报。
二、申报要求
(一)创建时间:2009-2010年
(二)创建指标:产品质量达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节本增效10%以上。同时要达到“五化”要求,即:
1、规模化种植。在全国蔬菜重点发展区域、全国无公害蔬菜生产示范创建县,严格按照无公害蔬菜产地环境条件标准的要求,选择集中连片的蔬菜基地开展创建活动,推动规模化种植,发展适度规模经营,设施蔬菜集中连片面积(设施内面积)200亩以上,露地蔬菜集中连片面积1000亩以上,水、电、路基础设施配套完善。
2、标准化生产。加快推广蔬菜优良品种、集约化育苗、防虫网、粘虫板、频振式杀虫灯、性诱剂、避雨栽培、防雾滴棚膜、膜下滴灌、高温闷棚等10项病虫害农业、物理和生物防控技术,使农药用量减少30%以上;建立产品质量安全和分等分级及生产技术规程标准体系,蔬菜标准园100%推行标准化生产;完善投入品管理、生产档案、产品检测、基地准出、质量追溯等5项全程质量管理制度,形成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3、商品化处理。大力发展蔬菜产品清洗、分等分级、包装等采后商品化处理和贮运保鲜。蔬菜标准园的产品100%实行商品化处理,有条件地区建立冷链系统,实行加工、运输、销售全程冷藏保鲜。
4、品牌化销售。搞好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和GAP认证及地理标志登记,加大产品品牌建设。通过品牌扩大影响,开拓市场,提高效益,蔬菜标准园的产品做到100%品牌销售。
5、产业化经营。蔬菜标准园创建,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或龙头企业为载体,把一家一户的农民组织起来,实行“六统一管理”(统一品种、统一购药、统一标准、统一检测、统一标识、统一销售),做到100%统防统治,100%测土配方施肥,100%产品订单生产。
三、申报办法
(一)指定申报县名单
依照扶优扶强,领导重视,技术力量雄厚,示范效果突出,地方有资金配套投入等原则,结合“两高”路交通沿线优势农产品基地建设要求,进行差额筛选。拟请以下县申报:遵义县、桐梓县、绥阳县、修文县、清镇市、乌当区、花溪区、龙里县、惠水县、都匀市、独山县、三都县、麻江县、凯里市、榕江县、西秀区、威宁县、大方县。经筛选后由省农委统一报送方案到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
(二)申报方式
本次申报先通过网上申报然后及时报送纸质材料的方式进行。入选蔬菜标准园创建县后,我委将争取省级财政支持每个示范县20万元用于创建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1月19日前用电子文档发至gzzhangsg@126.com、gysy505818@sina.com。纸质文本请各单位统一用A4纸打印,创建方案在前,表格附后,于11月23日前送省农委原种植业处、省果蔬站。联系电话:0851—5289486,联系人:温晓红;0851—5282260,联系人:张绍刚。
(三)申报材料
请各单位根据农业部《全国蔬菜标准园创建工作方案》(见中国农业信息网行政通知栏)要求,设计创建方案。方案内容包括: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创建内容(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商品化处理、品牌化销售、产业化经营),重点工作(科学选点、培训指导、总结验收、加强宣传),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工作督导、加强政策支持)。在做好文字资料基础上,请各单位按要求填写蔬菜标准园创建登记表(见附表一)。
附件:附表1:蔬菜标准园创建登记表